Fw: [判決] Examination板 MJdavid v.s P5555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蒼海一村民)時間12年前 (2013/12/30 23:22), 編輯推噓34(35120)
留言56則, 1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L_LifePlan 看板 #1ImOvnjH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判決] Examination板 MJdavid v.s P5555 時間: Mon Dec 30 23:17:02 2013 檢舉案由:12/15 MJdavid □ [檢舉] Examination板主P55555 恣意執行板規I      12/15 MJdavid □ [檢舉] Examination板主P55555 恣意執行板規II 檢舉人:MJdavid 被檢舉人:P55555 檢舉訴求:被檢舉人未修改板規、未公告處理方式,恣意執行板規。      不聽提醒,放任使用者違反板規,恣意執行板規。 ========================================================================= 判決結果:   一、板主勝訴,但須另外修訂板規說明板主之裁量範圍   二、板主敗訴,應循目前板規進行作為 ========================================================================= 判決主文:   一、板主有權經過衡量後,為使看板使用者獲得助力,特例性開放文章發表,     這一點因為組務偏向人性化管制,只要不違反站規和中華民國法律,     一次性地開放一篇文章並無不可。     然而,從溝通文件內組務得知,板主 P55555 將住宿文視為「可開放者」,     此舉顯與板規說明有所衝突,往後易使看板使用者產生混亂,     組務認可板主造福板友的心情,然若欲使該特例成為半永久合法之文章類型,     板主須另外修訂板規,並公告說明之。     請板主於兩周內完成板規之修訂。   二、貴看板板規第十條明訂     『於板面發問得到答案就自刪者,經檢舉或經板主發現,亦水桶一個月。』     組務並未發現任何顯眼之公告說明該條板規具有何種特例或判例,     所謂顯眼的定義為:置底或文摘,除去該兩者,其餘皆不構成顯眼公告,     於本案,無論是前任板主的判例也好,或是現任板主之主觀認定也罷,     皆不合乎板規。     為何第一案可形成特例而判板主勝,本案卻因形成特例而敗?     很簡單的一點,組務於前一案認可該處置有利於板友進行國考,     此舉於切合國考板之板旨、大前提,故確認板主處置適當,     唯若欲半永久承認該文章類型,則需修訂板規之。     但此案不同,本案實施懲處與否,並未直接或間接有利於板友之國考行為,     故應循現有板規之規定對相關文章實施判決。     若欲形成(或更迭)特例或判例,應修訂板規或公告周知。     請板主循目前板規處理相關違規文章。   如有任何問題,請回報組務,本篇文章同步寄送予檢舉人、被檢舉人及看板。 smart1988 @ Life_Pla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7.108.42 ※ 編輯: smart1988 來自: 36.227.108.42 (12/30 23:2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36.227.108.42), 時間: 12/30/2013 23:22:03

12/30 23:37, , 1F
@@"
12/30 23:37, 1F

12/30 23:40, , 2F
前任與現任的戰爭
12/30 23:40, 2F

12/30 23:41, , 3F
說實在我比較喜歡MJ大 P大太過主觀很會嗆人
12/30 23:41, 3F

12/30 23:47, , 4F
跟MJ水球和LIN好玩的
12/30 23:47, 4F

12/31 01:02, , 5F
MJ你真是夠了 你到底想把國考版弄成怎樣
12/31 01:02, 5F

12/31 01:03, , 6F
挺現任版主 比之前版主有用太多了
12/31 01:03, 6F

12/31 01:05, , 7F
考生發住宿文礙著妳了?
12/31 01:05, 7F

12/31 01:06, , 8F
老實說你發的文 按照你以前的邏輯 硬要抓一些瑕疵
12/31 01:06, 8F

12/31 01:07, , 9F
也是違反板規的 版主也是有權刪除
12/31 01:07, 9F

12/31 09:18, , 10F
樓上這位不就是之前被MJ打腫臉 敵人的敵人=朋友??
12/31 09:18, 10F

12/31 09:38, , 11F
我覺得前任才太過主觀 很會嗆人 抓著別人小辮子猛打
12/31 09:38, 11F

12/31 09:38, , 12F
挺現任
12/31 09:38, 12F

12/31 10:35, , 13F
那樓上你要挺好 舊版規水筒期有輕重分別 新版規一律
12/31 10:35, 13F

12/31 10:35, , 14F
MJ本來就很愛管東管西阿,愛亂刪文另類檢舉王
12/31 10:35, 14F

12/31 10:38, , 15F
一個月 還增加劣退 有符合等者等之 不等者不等之 的
12/31 10:38, 15F

12/31 10:39, , 16F
平等原則嗎
12/31 10:39, 16F

12/31 11:09, , 17F
Day7 不要只看一半 三3.有給予裁量限制阿 沒很嚴重的
12/31 11:09, 17F

12/31 11:10, , 18F
基本上 我不送水桶
12/31 11:10, 18F

12/31 11:10, , 19F
像手機不小心發到一行文 之前mj的做法就是水桶
12/31 11:10, 19F

12/31 11:11, , 20F
本人覺得太無聊了,不小心發文一行文,刪除就好了
12/31 11:11, 20F

12/31 11:11, , 21F
硬要水桶,本來就不合理。我幾乎沒有桶過一行文
12/31 11:11, 21F

12/31 11:12, , 22F
除非 一行文連發或是需要用水桶告知不要再發一行文
12/31 11:12, 22F

12/31 11:12, , 23F
我才送水桶,不然基本上都刪除而已
12/31 11:12, 23F

12/31 11:13, , 24F
是一律一個月,但是三3是例外情況,都然不受三1限制
12/31 11:13, 24F

12/31 11:13, , 25F
板規不要只看一半
12/31 11:13, 25F

12/31 11:14, , 26F
我回任後,看到mj桶了滿滿好幾頁的板友 覺得太無聊
12/31 11:14, 26F

12/31 11:15, , 27F
我不喜歡引人入罪,但是基本規範是要有的
12/31 11:15, 27F

12/31 11:16, , 28F
如果大家能接受 洗文章 亂灌水的行為,我不管亦可
12/31 11:16, 28F

12/31 11:16, , 29F
問題是 板友不能接受阿
12/31 11:16, 29F

12/31 11:16, , 30F
國考版板主真的不好做,怎麼做就都有意見
12/31 11:16, 30F

12/31 11:17, , 31F
有時候 很羨慕mj 桶了好幾十人還百人 都沒人出來跟他叫囂
12/31 11:17, 31F

12/31 11:24, , 32F
盡量不水桶 明明違反板規 就還是有人會有意見
12/31 11:24, 32F

12/31 11:51, , 33F
你不覺得已經變成專制了嗎?? 這個版的風氣不是靠版主
12/31 11:51, 33F

12/31 11:52, , 34F
有很多人一起撐起來的 你這樣搞我已經不想逛此版了
12/31 11:52, 34F

12/31 11:53, , 35F
MJ大管很多沒錯 但他水桶可是都言之有理 至少字數多很多
12/31 11:53, 35F

12/31 11:55, , 36F
MJ大已經卸任了 你還是專心去讀書吧 別再管了 別戀棧了!
12/31 11:55, 36F

12/31 11:58, , 37F
請P55555收回污衊言論並道歉 本人對於一行文、空白文等誤
12/31 11:58, 37F

12/31 11:58, , 38F
發型文章 都會先以S註記 過一陣子才處理 期待誤發板友刪除
12/31 11:58, 38F

12/31 11:59, , 39F
或充實內容
12/31 11:59, 39F

12/31 12:01, , 40F
想要大多數人不抱怨 只要做到一視同仁就好 不是跟我好一點
12/31 12:01, 40F

12/31 12:02, , 41F
或是私信來跟我聊一下套交情 就有差別待遇 板務是公共事務
12/31 12:02, 41F

12/31 12:03, , 42F
首當以理為先
12/31 12:03, 42F

12/31 12:13, , 43F
你說要道歉就道歉了,收回並跟你道歉
12/31 12:13, 43F

12/31 19:09, , 44F
板主難為呀~(彈煙)
12/31 19:09, 44F

12/31 20:03, , 45F
支持MJ,反對p5淪為中華電打手,限制討論,宏華人的言
12/31 20:03, 45F

12/31 20:03, , 46F
論自由
12/31 20:03, 46F

12/31 22:35, , 47F
經過一輪之後 P5算還不錯
12/31 22:35, 47F

12/31 22:36, , 48F
宏華是有什麼資格發言啦
12/31 22:36, 48F

01/01 09:32, , 49F
國考版討論民營公司的就業考誰已經是佛心來的,更何況宏○
01/01 09:32, 49F

01/01 09:33, , 50F
相關討論串常出現負面批評(薪資低、福利差…),看了就煩...
01/01 09:33, 50F

01/01 10:27, , 51F
zzxcasd 考什麼東西,講來問香一下
01/01 10:27, 51F

01/01 10:29, , 52F
國考版要禁國、民營公司我讚成,那就全禁。
01/01 10:29, 52F

01/01 23:25, , 53F
MJ那時亂桶我有道歉嗎? 居然想討道歉? 笑死我了
01/01 23:25, 53F

01/02 20:45, , 54F
亂桶?合理板務處置要道什麼歉 覺得不合理又不申訴 是亂放
01/02 20:45, 54F

01/02 20:45, , 55F
話成習慣了嗎?
01/02 20:45, 55F

04/17 18:42, , 56F
3小屁孩
04/17 18:42, 56F
文章代碼(AID): #1ImO-S3R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