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法86條一問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仕事じゃない)時間12年前 (2013/11/15 09:06),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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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 而為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即有效)。 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請問這邊是有效?無效?) 第三句的意思是說 相對人知道表意人內心是不願意的 ,那在這表意人答應的情況下,所以會變成無效嗎?還是說依然維持有效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39.5 ※ 編輯: jwit 來自: 211.74.239.5 (11/15 09:08)

11/15 09:53, , 1F
無效,例如:你知道某甲生性小器,但忽然說要送你房子
11/15 09:53, 1F

11/15 09:53, , 2F
代表你知道他不可能是真心的,這樣就無效
11/15 09:53, 2F

11/15 12:32, , 3F
無效。
11/15 12:32, 3F

11/15 13:39, , 4F
無效 就是相對人明明知道還在那裝死
11/15 13:3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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