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分則Q 有關公務員認定的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無路用的人 )時間12年前 (2013/10/22 22:20),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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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非歷屆考題的討論,如學理觀念的釐清。 小弟用的是3版的書,在P532提到「某甲原為某國立大學之學生,但因故被該校退學。 某甲為便於謀職,擬取得該國立大學之畢業證書,於是拜託在該校擔任工友職務之某乙 ,請其代為向該校辦理核發畢業證書職務之職員某丙拜託,請求某丙為某甲製作三份畢 業證書。某甲拜託某乙時,交給某乙新台幣十萬元,並且表示其中五萬元送給某乙, 另外五萬元則請某乙轉贈某丙.....以下省略【93律師】,該書擬答丙依照新法其非公務 員。小弟不解的是,非公務員的原因是因為丙不是從事公權力事務或是無法定職務權限?? 所以核發畢業證書不是公權力的行為?不知各位前輩的看法為何,替晚輩解惑,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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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立法理由看看吧,關鍵字:政府採購相關
10/22 22:40, 1F

10/22 22:57, , 2F
所以公立學校牽涉到政府採購的才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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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00:07, , 3F
立法理由的意思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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