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判決] Examination板 OLDSTUFF v.s MJdavid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蒼海一村民)時間10年前 (2013/09/19 23:23), 編輯推噓-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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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L_LifePlan 看板 #1IEnKddp ] 作者: 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判決] Examination板 OLDSTUFF v.s MJdavid 時間: Thu Sep 19 23:15:48 2013 申訴案由:9/19 OLDSTUFF □ [申訴] Examination版主MJdavid刪文尺度有爭議 申訴人:OLDSTUFF 被申訴人:MJdavid 申訴訴求:重新審視本案之正確性。 ========================================================================= 判決結果:   解除申訴人 OLDSTUFF 之水桶,另外成立一條禁止「請求放棄資格」之板規。 ========================================================================= 判決主文:   關於本案,組務認為兩方之訴求皆有其道理,以下詳述。   一、觀申訴人 OLDSTUFF 之文章,內容主要為替眾多內心惶惶不安之考生請命,     組務認為這項行為不應算做謀私,畢竟這應當算是許多考生的心願,     而國考重榜的狀況下,已考上之考生們無論早晚,勢必會做出抉擇,     申訴人 OLDSTUFF 之文章僅呼籲重榜之考生們主動填寫放棄受訓申請書,     俾利於等待增額分發機會之考生們早些脫離苦海,     立意良好,組務認為其出發點沒有錯,因此應解除其水桶。   二、板主 MJdavid 認為此類文章可能導致「誤導」之可能性,     更甚者,未來或許會出現「要求」他人放棄資格之惡性文章,     關於此點,因組務本身非國考中人,因此組務決定尊重板主方的判斷,     惟要阻擋此類文章出現,應先從勸導開始,並增列一條板規予以限制。     為何要新增一條板規,而不使用現行之徵求文規範呢?     主因在於組務不認為本案之受懲處文章為徵求文,     如組務推文所述,徵求為針對特定範圍人士進行有目的之移轉行為,     就結果而言,無論考生們有無填寫放棄受訓申請書,     最後都會還是會執行增額分發,於考生權益上並無影響(沒人為因素的話),     也就是有無填寫申請書只影響到等待增額分發之考生們的心情,     以目的來說,並不存在物品、事物、利益等移轉行為,     因此以徵求文規範予以砍除文章並不合適。     然而板主有帶領看板風氣之責,因此砍除認定為不合適之文章為合法行為。   綜上所述,判定解除申訴人 OLDSTUFF 之水桶,   並增列一條禁止要求/請求填寫放棄受訓申請書之板規,以免未來有使用者誤觸。   最後,組務認為板主在此一事件上所作之判斷並無太大問題,   組務支持板主方之想法,既然擔心後續之影響,   已砍除之文章便無需恢復至板上,道歉什麼的,若申訴人有其需求,   則雙方溝通好便可,雙方互相理解對方想法是最重要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1.18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mart1988 (114.37.131.183), 時間: 09/19/2013 23:23:00

09/20 00:53, , 1F
小組長並無板規制定權 何以要求板主依判決制定而非建議呢
09/20 00:53, 1F

09/20 06:16, , 2F
這就是法緒中的法官造法嗎?
09/20 06:16, 2F

09/21 11:35, , 3F
真難得版主會敗訴… 用PTT這麼久應該是第二次看到
09/21 11:3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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