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名單 錯誤分類 廣告連結 徵求 買賣等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我剛出社會)時間12年前 (2013/08/12 09:0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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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col2222856 違反板規3. 水桶一週 3.請照發文時出現的標題分類提示分類(見國考板常見問與答 置底文),[考題]分類請註明科目、出處、想法。 錯誤分類、自創分類者,寄信通知更改;24小時未更改,由 板主將該文及討論串標題代為修正,原發文者水桶一週。 考題未註明科目、出處、想法者,寄信通知更改;24小時未 更改,原發文者水桶一週。 136 s 1 8/07 col2222856 □ [課業] 職務協助 by 福 ============================================================================== 使用者 fa020423 違反板規5.水桶二週 5.廣告文或提供廣告連結,水桶二週;有証據或經板友提供証 據証明為業者、工讀生、慣犯者,水桶六個月,甚者,移送 帳號部。 ============================================================================== 使用者 sylsasa、Goudelock 違反板規9.水桶二週 9.徵求、買賣文發表於板面,刪除及水桶二週。 ============================================================================== 使用者 a51292001 違反板規9.水桶二週 9.徵求、買賣文發表於板面,刪除及水桶二週。 ============================================================================== 使用者 yeswow 違反板規2. 水桶一週 2.請克盡使用者閱讀板規、爬文義務,文章中請勿以類似「若 有違反板規,請板主刪除或等會自刪」、等文字規避義務。 又或者,文章中註明「已爬文,沒發現」,但實際上能在板 上查到,或輕鬆就能在網路上搜尋到答案等伸手文,依情節 ,水桶一週至一個月。 ============================================================================== 使用者 culukawa 未先閱讀簡章直接發問 違反板規2. 水桶二週 2.請克盡使用者閱讀板規、爬文義務,文章中請勿以類似「若 有違反板規,請板主刪除或等會自刪」、等文字規避義務。 又或者,文章中註明「已爬文,沒發現」,但實際上能在板 上查到,或輕鬆就能在網路上搜尋到答案等伸手文依情節 ,水桶一週至一個月。 ============================================================================== 使用者 isingit 一再發表無關板旨文章 違反板規1. 水桶30天 1.與本板核心宗旨「國家考試」及「就業考試」無關者刪除, (其他相關看板去處請參見國考板常見問與答置底文); 節重大者,視同鬧板。 38 8/11 - □ (已被fhuocrkt刪除) <isingit> 無關國考 ● 39 12 8/11 - □ (MJ) <isingit> 無關板旨 板規1.→板規6. 004946 8/11 isingit [閒聊] 法條掉到馬桶 ● 004942 8/11 isingit [問題] 法條掉到馬桶 ============================================================================== 使用者 Edward31 違反板規10.後段 水桶30天 10.無正當理由刪除或修改推文者,水桶一個月;於板面發問得 到答案就自刪者,經檢舉或經板主發現,亦水桶一個月。 作者 Edward31 (愛德)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經濟學 替代品互補品的迷思 時間 Sat Aug 10 23:26:50 2013 ─────────────────────────────────────── 想請教一下版友一個問題 就是當我們在討論X財、Y財 是否為消費上的替代、互補關係的時候 需要假設兩者皆符合需求法則嗎? 是因為晚上洗澡時自己想到一個例子,如下: 對甲來說,今天他有一筆錢想買漂亮的首飾 但又不想花太多錢 於是他觀察若珠寶便宜則買珠寶,鑽石便宜則買鑽石 於是可以說這兩者是消費上的替代品 換作對乙來說,珠寶與鑽石皆有炫耀效果 於是,珠寶貴=>他多買珠寶,少買鑽石 鑽石貴=>他多買鑽石,少買珠寶 這樣變成Px增加=>Qy減少,Py增加=>Qx減少 所以對乙來說,鑽石與珠寶反而變成消費上的互補品 所以我翻遍了手邊的資料,在探討替代、互補品時 也沒有寫到X、Y財要符合需求法則的假設 那如果真的有假設如此, 那要探討不符合需求法則假設商品的替代、互補關係怎麼辦@@? 懇求大大替小弟解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98.142

08/10 23:37,
需求法則是自身財貨價格影響,與替代互補定義不同
08/10 23:37

08/10 23:38,
不用假設需求法則成不成立..另外你說的甚麼珠寶炫耀
08/10 23:38

08/10 23:38,
變成在講 所得彈性 大於一 這跟需求法則無關
08/10 23:38

08/10 23:40,
了解了,我會提到需求法則是因為我不知道兩個"炫耀財"能不
08/10 23:40

08/10 23:41,
能討論替代與互補的關係
08/10 23:41

08/10 23:44,
那如此一來,是否本來兩項互為替代品的財貨,且兩項接符
08/10 23:44

08/10 23:45,
炫耀財似乎跟所得彈性無關,只是需求法則的例外
08/10 23:45

08/10 23:45,
合需求法則,對另外一人而言兩項財貨為炫耀財,照我給的
08/10 23:45

08/10 23:45,
例子來看就變成了互補品是嗎@@?
08/10 23:45

08/10 23:46,
f大說的應該是奢侈品而非炫耀財@@
08/10 23:46

08/10 23:57,
所謂的完全替代財: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所謂的完全互補財:
08/10 23:57

08/10 23:57,
我們同生共死,這樣原po有瞭解嗎?XD
08/10 23:57

08/11 00:01,
我知道完全替代跟完全互補的意思啦XD我只是想問我舉的例
08/11 00:01

08/11 00:01,
子是否正確而已qq
08/11 00:01

08/11 00:01,
也就是說:如果買一顆鑽石,就一定要買一顆珠寶,這樣就是
08/11 00:01

08/11 00:02,
互補財
08/11 00:02

08/11 00:08,
但這例子好像也不會造成這種結果@@
08/11 00:08
※ Deleted by: Edward31 (123.193.98.142) 08/11/2013 00:12:00 -- 若覺板工處理違規事項處置不當、誤會或處分之水桶時間與板規不 符者,板工不設信件黑名單,請來信解釋、告知及溝通,板工會做 適當修正及致歉。 溝通後仍覺板工處置無理由者。 救濟方法於處置起一個月內組務板L_LifePlan申訴、檢舉,板 工必誠懇面對。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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