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名單 錯誤分類 廣告連結 徵求 買賣等
使用者 col2222856 違反板規3. 水桶一週
3.請照發文時出現的標題分類提示分類(見國考板常見問與答
置底文),[考題]分類請註明科目、出處、想法。
錯誤分類、自創分類者,寄信通知更改;24小時未更改,由
板主將該文及討論串標題代為修正,原發文者水桶一週。
考題未註明科目、出處、想法者,寄信通知更改;24小時未
更改,原發文者水桶一週。
136 s 1 8/07 col2222856 □ [課業] 職務協助 by 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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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fa020423 違反板規5.水桶二週
5.廣告文或提供廣告連結,水桶二週;有証據或經板友提供証
據証明為業者、工讀生、慣犯者,水桶六個月,甚者,移送
帳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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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sylsasa、Goudelock 違反板規9.水桶二週
9.徵求、買賣文發表於板面,刪除及水桶二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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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a51292001 違反板規9.水桶二週
9.徵求、買賣文發表於板面,刪除及水桶二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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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yeswow 違反板規2. 水桶一週
2.請克盡使用者閱讀板規、爬文義務,文章中請勿以類似「若
有違反板規,請板主刪除或等會自刪」、等文字規避義務。
又或者,文章中註明「已爬文,沒發現」,但實際上能在板
上查到,或輕鬆就能在網路上搜尋到答案等伸手文,依情節
,水桶一週至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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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culukawa 未先閱讀簡章直接發問 違反板規2. 水桶二週
2.請克盡使用者閱讀板規、爬文義務,文章中請勿以類似「若
有違反板規,請板主刪除或等會自刪」、等文字規避義務。
又或者,文章中註明「已爬文,沒發現」,但實際上能在板
上查到,或輕鬆就能在網路上搜尋到答案等伸手文,依情節
,水桶一週至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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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isingit 一再發表無關板旨文章 違反板規1. 水桶30天
1.與本板核心宗旨「國家考試」及「就業考試」無關者刪除,
(其他相關看板去處請參見國考板常見問與答置底文);情
節重大者,視同鬧板。
38 8/11 - □ (已被fhuocrkt刪除) <isingit> 無關國考
● 39 12 8/11 - □ (MJ) <isingit> 無關板旨 板規1.→板規6.
004946 8/11 isingit [閒聊] 法條掉到馬桶
● 004942 8/11 isingit [問題] 法條掉到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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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 Edward31 違反板規10.後段 水桶30天
10.無正當理由刪除或修改推文者,水桶一個月;於板面發問得
到答案就自刪者,經檢舉或經板主發現,亦水桶一個月。
作者 Edward31 (愛德)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課業] 經濟學 替代品互補品的迷思
時間 Sat Aug 10 23:26:5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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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版友一個問題
就是當我們在討論X財、Y財
是否為消費上的替代、互補關係的時候
需要假設兩者皆符合需求法則嗎?
是因為晚上洗澡時自己想到一個例子,如下:
對甲來說,今天他有一筆錢想買漂亮的首飾
但又不想花太多錢
於是他觀察若珠寶便宜則買珠寶,鑽石便宜則買鑽石
於是可以說這兩者是消費上的替代品
換作對乙來說,珠寶與鑽石皆有炫耀效果
於是,珠寶貴=>他多買珠寶,少買鑽石
鑽石貴=>他多買鑽石,少買珠寶
這樣變成Px增加=>Qy減少,Py增加=>Qx減少
所以對乙來說,鑽石與珠寶反而變成消費上的互補品
所以我翻遍了手邊的資料,在探討替代、互補品時
也沒有寫到X、Y財要符合需求法則的假設
那如果真的有假設如此,
那要探討不符合需求法則假設商品的替代、互補關係怎麼辦@@?
懇求大大替小弟解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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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leted by: Edward31 (123.193.98.142) 08/11/2013 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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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後仍覺板工處置無理由者。
救濟方法:於處置起一個月內至組務板L_LifePlan申訴、檢舉,板
工必誠懇面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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