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郵內勤考題討論-法規22題-附約釋疑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史萊姆金幣王)時間11年前 (2013/06/28 13:37), 編輯推噓8(8010)
留言1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接到的釋疑很短 回覆要點: 簡易人壽保險法第2條第2項及第4條規定,中華郵政公司以外之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 險之健康保險,僅得以附約方式經營,故答案並無不合。至於第4選項,金管會並無該項 成文之規定。 想問問有問這題的考友們是不是也被這樣回? 有點想打去金管會問一問 ※ 引述《Reddin ( just believe )》之銘言: : 我也提了工作分析這題,另外還提了比較少人討論的法規22題 : 22.有關中華郵政公司以外之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之健康保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法規22這題...個人只是抱著點運氣試試,其實法規意思我有讀到-- : "其它保險業者的主管機關是金管會","健康保險是附約"" 這兩者考前我就知道 : 可是看選項時很困惑文字表達,感覺都怪怪的,最後選4. : 反正提疑義不用錢,我就試著提看看~~~ : ======== : 主管機關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此保險契約也是得給金管會核示, : 所以選項「(4)須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示」應該是正確的。 : 健康保險是附約,需依附主約才有辦法經營, : 公布的標準答案選項「(2)僅得以附約方式經營」, : "僅"這個字表示只用附約來經營,附約是不可能只存在附約,需要依附主約才行。 : 資料來源為「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條。 : 標準答案請增加選項「(4)須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示」,感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1.12.39.50

06/28 14:08, , 1F
就我個人在壽險公司的上課經驗 健康險是附約 當成主約的是
06/28 14:08, 1F

06/28 14:09, , 2F
用一份壽險主約加上健康險而產生一個獨立的單一產品
06/28 14:09, 2F

06/28 14:18, , 3F
板主你好,不過我的問題是保險要給金管會核准才行吧
06/28 14:18, 3F

06/28 14:31, , 4F
因為「僅得以附約方式經營」 所以沒有後面的「須報金融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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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委員會核示」 因為不合規定 核了也不會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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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的選項有點像「健康險能當主約但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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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4:35, , 7F
」 但是該選項沒說是主約還是附約 這倒是有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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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8:35, , 8F
若是以法律的觀點來解釋,簡易人壽保險保險法是"法律"須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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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8:37, , 9F
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所以其他保險公司經營簡易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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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8:39, , 10F
其中關於健康險及傷害險以附約方式,就不再須經金管會核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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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8:55, , 11F
我寄去金管會了,最遲要5號才回我
06/28 18:55, 11F

06/28 23:17, , 12F
我收到一樣的內容,不用樓上版友說健康險不用請金管會核示
06/28 23:17, 12F

06/28 23:17, , 13F
是有法源依據囉? 謝謝
06/28 23:17, 13F

06/28 23:37, , 14F
我是問把這題寫下去問金管會選項四對不對,現在感覺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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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23:38, , 15F
這麼敢,好丟臉,天氣太熱腦不正常了
06/28 23:38, 15F

06/29 09:37, , 16F
我之前推文有錯字.. 不"過"樓上板友.....
06/29 09:37, 16F

06/29 09:37, , 17F
別懊惱啦!感謝你耶 有人寫信跟我講,「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
06/29 09:37, 17F

06/29 09:38, , 18F
注意事項」有提到新保險都需送金管會核示,我轉信給你參考
06/29 09:38, 18F
文章代碼(AID): #1HpI4WuR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