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刑法酒駕 MJ
5/31日,三讀通過刑法185條之三修正草案
由於第一次考國考所以有些疑問
假設一、
該法案在考試前尚未實施,寫申論時,
該罪的構成要件寫法,應該還是依現行法規定,對吧?
如果有多餘的時間,把修正草案之事也寫入答案中
這樣分數會比較高嗎?
假設二、
由於政府"積極"重視此法案,結果在考試前一天,該法案生效
那該罪的構成要件寫法,就要依修正過的法案規定,應該沒錯吧?
那不幸因一時疏忽,寫成舊的不就完蛋了=_=
麻煩大家回答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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