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無權處分,無償受讓者可否主張善意受讓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猜猜我是誰 ? ^o^)時間11年前 (2013/06/01 23:06), 編輯推噓3(3022)
留言2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民法問題 1、乙無權處分甲之動產或不動產 贈與而交付給善意第三人丙 原所有權人(甲)能主張民法183條的無償受讓人丙之返還責任 還是丙能主張民法948+801條的善意受讓 已解答

06/01 23:42,
不是 是最終甲都能回該利益
06/01 23:42
所以丙之主張並不成立嗎

06/01 23:42,
看清楚我說的 就算丙以善意受讓為由取得動產所有權 仍
06/01 23:42

06/01 23:43,
無償取得該利益 又乙係自始無權處分該動產 甲得以類推
06/01 23:43

06/01 23:43,
183為由要求丙返還
06/01 23:43

06/01 23:44,
並不是"不成立" 是成立了但仍要還 終局不能取得不代表
06/01 23:44

06/01 23:44,
主張不成立
06/01 23:44
2、若能主張948+801,是否限於動產之受讓 已解答,動產善意受讓為948+801 不動產善意受讓為759之1 會有這個問題是因為今天老師談到受死亡宣告之人 因撤銷其死亡宣告,其繼承之法律效力 問題的時間點在甲向法院提出撤銷死亡宣告後(判決尚未成立) 乙才將因甲受死亡宣告而繼承的不動產(或動產)贈與丙,是為無權處分,可類推183 若是在甲提出撤銷前即贈與,就是有權處分,適用183之規定 網路上有查到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pl_article.aspx?AID=P000190101 不過看不到內容 小弟剛接觸民法不到一個月,還請各位先進指教<(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91.191

06/01 23:19, , 1F
自始無權處分要"類推"183的規定而不是適用
06/01 23:19, 1F
所以我下面有提到無權處分是類推183,有權才是適用183

06/01 23:20, , 2F
另外這己經是不當得利的問題而非單純的民總
06/01 23:20, 2F
因為老師在教民總的時候提到這些@@ 的確這問題包含債權跟物權的部份 我將民總問題改掉好了,以免造成誤解

06/01 23:27, , 3F
那有什麼好問的 下面不都有答案了?
06/01 23:27, 3F

06/01 23:27, , 4F
你真的有看過條文嗎??
06/01 23:27, 4F

06/01 23:28, , 5F
動產 善意取得801+948 不動產 善意取得 759-1
06/01 23:28, 5F
這三條我都有看過,所以759-1就是針對不動產的部份這樣嗎

06/01 23:28, , 6F
主張的話才會受有利益才會被適用或類推183還回去啊
06/01 23:28, 6F

06/01 23:29, , 7F
不主張那就無權占有 也要還回去啊 所以原PO的問題在?
06/01 23:29, 7F
所以意思是丙能主張948+801 甲亦得以183(+767?)主張丙返還嗎

06/01 23:33, , 8F
丙受有利益(948+801)就能用183 沒有的話767就可
06/01 23:33, 8F
所以甲跟丙的主張都於法有據,看法院怎麼判嗎

06/01 23:34, , 9F
我剛剛稍微翻了一下 因為如果是撤銷死亡宣告的話
06/01 23:34, 9F

06/01 23:35, , 10F
已處分的財產並不一定要全部返還
06/01 23:35, 10F

06/01 23:35, , 11F
這我知道,182也有明文寫說若所受利益不存在也不用還 183後段也只限於所受之利益返還(如不動產增值與否不論,僅返還所受不動產)

06/01 23:36, , 12F
所以你這題並不是單純的善意受讓 要用到的法條相當的多
06/01 23:36, 12F

06/01 23:37, , 13F
你們老師有教親屬繼承篇嗎?? 不然這問題不好解ㄟ
06/01 23:37, 13F
還沒,現在還在總則編,這問題是我自己想到的 但因為是看DVD,還暫時找不到老師問QQ

06/01 23:39, , 14F
那你可能考慮太多了...建議從考古題去思考題目難度
06/01 23:39, 14F

06/01 23:40, , 15F
這題我認為已經超出民總的範圍太多了
06/01 23:40, 15F
主要是因為考試範圍不只民總,所以會想的比較多 老師也說這部份未來有機會出題 我自己想的問題是948+801的部份在這邊能不能主張 其它內容是老師上課所說的

06/01 23:42, , 16F
不是 是最終甲都能回該利益
06/01 23:42, 16F
所以丙之主張並不成立嗎

06/01 23:42, , 17F
看清楚我說的 就算丙以善意受讓為由取得動產所有權 仍
06/01 23:42, 17F

06/01 23:43, , 18F
無償取得該利益 又乙係自始無權處分該動產 甲得以類推
06/01 23:43, 18F

06/01 23:43, , 19F
183為由要求丙返還
06/01 23:43, 19F
原來如此!這樣我懂了

06/01 23:44, , 20F
並不是"不成立" 是成立了但仍要還 終局不能取得不代表
06/01 23:44, 20F

06/01 23:44, , 21F
主張不成立
06/01 23:44, 21F
嗯嗯,我沒有想的這麼深入,感謝大大的提點

06/01 23:49, , 22F
典型的善意取得是有償的 所以無償取得用183不當得利返還
06/01 23:49, 22F
嗯嗯,若為有償自不會有183之適用

06/01 23:50, , 23F
這樣才是保障原所有人 受贈人我是認為沒保護的必要
06/01 23:50, 23F
無償取得的確是要保護原所有人,若是有償取得則保護交易安全 這樣的想法對嗎 ※ 編輯: Keo 來自: 111.251.191.191 (06/01 23:53)

06/01 23:55, , 24F
恩 這題有點限縮善意取得的條件
06/01 23:55, 24F

10/11 22:56, , 25F
主張的話才會受有利益才 https://daxiv.com
10/11 22:56, 25F
文章代碼(AID): #1HgWu6E9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