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法緒,法律之效力,關於「人的效力」敘述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世界唯一的妳)時間12年前 (2013/05/19 03:32),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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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關於法律之「人的效力」的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單採屬地主義原則. (B)外國使節之隨員,在我國仍受我國法律拘 束. (C)一般外國人在我國違法,仍應受我國法律制裁. (D) 外國元首之隨行家屬, 在訪問我國期間,仍受我國法律拘束. 答案是c,但覺得四個都錯,c因該是屬地的效 力吧,人的效力又該如何解釋? 這題出自93及96基警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78.9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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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有點怪怪的,屬地原則就是對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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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效力就是何人可以適用我國的法律,何人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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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的效力就是法律的施行範圍,例如有些地區有施行,有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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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則沒有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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