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國行政組織的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奧污)時間12年前 (2013/05/12 01:48),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已爬過文 總統/任期 中華民國憲法: 第 47 條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然而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 規定。.... 但是行政學的課本上是寫六年, 請問我在正式作答, 要寫6年還是4年呢? 謝謝 [另外 我國行政組織體系(五院) 以及地方政府 (直轄 縣轄..) 老師上課時說 這些規則和設定很容易變來變去 請問哪邊可以查詢到最新的現況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87.134.111 ※ 編輯: aooww 來自: 218.187.134.111 (05/12 01:51)

05/12 02:33, , 1F
四年,憲法最新修正為主
05/12 02:33, 1F

05/12 02:39, , 2F
m大,非常謝謝
05/12 02:39, 2F

05/12 02:42, , 4F
另外請記得獨立機關現在只剩三個 (中選會 NCC 公平會)
05/12 02:42, 4F

05/12 15:12, , 5F
b大,多謝你為我解答 謝謝
05/12 15:12, 5F
文章代碼(AID): #1HZeHTTo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