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文林苑王家釋憲 都更條例3條文違憲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0.0)時間12年前 (2013/04/26 18:39),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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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苑王家釋憲 都更條例3條文違憲 2013年04月26日16:30 文林苑王家聲請釋憲,大法官今作出709號解釋,宣告《都市更新條例》第10條第1、2項, 第19條第3項前段,違反正當行政程序,違背《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居住自由,1年內應 修正,逾期失效。 解釋文指出,都市更新攸關公益,也影響建物所有權人財產權及居住自由,為使主管機關核 准都市更新概要,計畫前,能確實符合法律規定並提高居民接受度,都更條例應修法成立適 當組織審議都更案,並確保利害關係人能知悉所有資訊,並可以言詞或書面向主管機關陳述 意見。 另居民申請都更時,僅須相關權利人及面積逾1/10即可,大法官認為同意比率太低,不服尊 重多數的民主精神。此外主管機關應公開舉辦聽證會,再核定是否准予都更。 http://ppt.cc/Kb0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83.237 ※ 編輯: polo7552 來自: 111.252.83.237 (04/26 18:53)

04/26 19:14, , 1F
遲來的正義,讚!
04/26 19:14, 1F

04/27 02:28, , 2F
中研院法律所助研究員黃丞儀短評http://0rz.tw/eVLay
04/27 02:2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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