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 關於期間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 踩 到 油)時間12年前 (2013/04/19 12:07),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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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21條第2項 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之前一日 為期間之末日 還是不太懂,是否可舉例? @@ 另外一問:如果---租期自6月30日起六個月 那麼終止日為12月31日,是因為真正起算日是6月30日的後一天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63.190

04/19 12:17, , 1F
末日是12月30
04/19 12:17, 1F

04/19 12:27, , 2F
細看一下應該是12月29日
04/19 12:27, 2F

04/19 14:55, , 3F
例如 20130108入伍(則當天算起) 退伍為20140107凌晨
04/19 14:55,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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