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1018之1,自由處分金性質的通說為何?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徐寶)時間11年前 (2013/04/17 04:20),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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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小弟看 高點侯律師書籍的通說 ==>是視為婚後有償取得之財產(勞力所得) 志光顏台大書籍的通說 ==>剩餘財產分配額的預付 想請問各位高手,到底那一個才是通說呀?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07.34.119

04/17 08:54, , 1F
通說應該及實務是採第一說,第二說是林秀雄老師的見解,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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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8:55, , 2F
月旦法學教室文章中,警大的鄧學仁老師也採第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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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21:59, , 3F
第一說不過林的學說也不少老師贊同 建議別用通說字眼
04/17 21:59, 3F

04/17 23:52, , 4F
高點許律師沒提哪個是通說,認為這邊必須用猜的押寶
04/17 23:52, 4F

04/17 23:53, , 5F
因為三說都有人採,都會出題,而且答案都不同
04/17 23:53, 5F

04/18 04:17, , 6F
謝謝各位高手解答
04/18 04:17, 6F

04/18 19:25, , 7F
沒實務通說解 都寫 再以林的預付說內文說明各說之不當
04/18 19:25, 7F

06/03 19:18, , 8F
身分法的爭議本來就沒有所謂的「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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