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最高院:教授非公僕 不算貪污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Blackie)時間12年前 (2013/04/13 10:49), 編輯推噓15(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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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rIXl 【綜合報導】中正大學教授林昭任被控拿假發票核銷研究補助款,二審認定林屬《刑法》 規定的「授權公務員」,用貪污罪重判他5年,檢方也拿此案當標準,偵辦全台700多名教 授,但最高法院刑九庭昨認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案者,才屬「授權公務員」, 林是依《科學技術基本法》採購,非「授權公務員」,將全案發回更審 判決結果出爐後,最高檢察署立刻發聲明回嗆,「最高法院先前有3個判決,見解與刑九 庭歧異,呼籲該院盡速對此爭議,做出統一見解。」最高法院發言人花滿堂坦言:「刑九 庭的判決,只能約束此案下級審(台南高分院)合議庭,不代表最高法院的統一見解。」 A公款查上百案 全國最早偵辦教授A研究補助款的台南地檢署表示,仍有近百案在偵查中,見解未統一前 會暫緩偵辦動作。彰化地檢署表示,已依貪污等罪起訴十多名教授,仍有100多名教授被 偵辦中。北部也有100多名涉案教授遭北檢偵辦中,全台合計約700多名教授遭查辦。 律師莊秀銘解釋,「授權公務員」出自《刑法》第10條「依法令從事公共事務,而具有法 令職務權限者」,簡單講就是「不具公務員身分,但被暫時授權執行公務的人」,例如受 政府委託的民間驗車業者。 拿261萬判5年 林昭任被控從2000年起向友翔等廠商,購買氣相層析儀等研究器材供學生使用,他圖一時 之便找廠商開立購買燒杯等耗材的假發票,陸續向校方請領來自國科會的補助款,共261 萬元支付友翔。 檢方認定,林以假發票詐領適用《政府採購法》的政府補助款,屬《刑法》「授權公務員 」,將他依刑度7年以上的「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貪污重罪起訴。 台南高分院認定,林雖屬「授權公務員」但未私吞公款,前年判他5年徒刑,林隨即遭中 正大學停權。 院檢意見不同調 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也將此案視為指標案件,特地開庭辯論「授權公務員」的範圍,該 院刑九庭昨認定,林是依《科技基本法》採購,不是用《政府採購法》,因此不具公務員 身分,將原有罪判決撤銷,發回更審。 林得知判決後透過律師說:「很高興也鬆口氣,纏訟5年我一度被羈押還被學校停權至今 ,心情很複雜。」中正大學主祕陳朝輝表示:「教授不應適用公務員,用貪污罪法辦太沉 重!」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表示,對判決感到欣慰。國科會表示:「此判決有指標性影響,盼檢調 做為偵辦中案件的標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185.26

04/13 10:54, , 1F
請問民間驗車業者是受託公務員還是授權公務員?
04/13 10:54, 1F

04/13 11:00, , 2F
不涉公權力不算授權公務員吧?
04/13 11:00, 2F

04/13 11:08, , 3F
驗車是公權力,業者被授權可以驗車,就算授權公務員吧
04/13 11:08, 3F

04/13 11:09, , 4F
受託行使公權力
04/13 11:09, 4F

04/13 11:09, , 5F
不過好像還沒確定 不是發回更審嗎??
04/13 11:09, 5F

04/13 11:13, , 6F
啊啊,我是指本案XD
04/13 11:13, 6F

04/13 11:14, , 7F
2樓讓推文歪了XD
04/13 11:14, 7F

04/13 11:18, , 8F
看來不太敢抓阿 呵呵...
04/13 11:18, 8F

04/13 11:24, , 9F
統ㄧ見解替教授解套
04/13 11:24, 9F
補上 最高法院新聞稿 連結網址 http://ppt.cc/Af5e 判決主文(一○二年度台上字第一四四八號) 不過查不到XD 應該是還沒上傳 PO上最高法院撤銷之理由 本院認定:林昭任依據「科學技術基本法」規定承辦「國科會」、「工研院」等委託機關 補助之科技研究經費採購事務,不適用「政府採購法」招標、審標、決標之規定,非執行 公權力行為之「公共事務」,不具「授權公務員」身分。 林昭任既無公務員身分,其以「公款」購買「公物」供學生「公用」無不法所有意圖, 不成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 至林昭任以不實發票買 A 貨、報 B 帳所製作之「請購單」、「支出憑證黏存單」等文書 均非「公文書」,係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非觸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林昭任既非公務員,林華經、趙慶寬即無與林昭任成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 物罪」及「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之共同正犯之餘地。 ※ 編輯: harvey3890 來自: 114.41.185.26 (04/13 11:37)

04/13 11:31, , 10F
台灣法律都是鼓勵人犯罪的 多說無益
04/13 11:31, 10F
※ 編輯: harvey3890 來自: 114.41.185.26 (04/13 11:38)

04/13 11:47, , 11F
與甘添貴老師的見解相同
04/13 11:47, 11F

04/13 12:01, , 12F
(酸民)教授不是公務員比較好 少發一點退休金
04/13 12:01, 12F

04/13 12:17, , 13F
哪有只有依採購法的犯罪才算數,應看實質吧,莫名其妙
04/13 12:17, 13F

04/13 12:51, , 14F
了解 那麼立即追回相關退休教授的18% 本案結案
04/13 12:51, 14F

04/13 13:00, , 15F
新聞請用[情報]標題分類 置底文有修改標題教學 感謝
04/13 13:00, 15F

04/13 13:08, , 16F
那把國立大學教授享有的公務員福利都追回來啊!
04/13 13:08, 16F

04/13 13:11, , 17F
刑法上公務員跟享不享有福利似乎沒有關阿..
04/13 13:11, 17F

04/13 14:18, , 18F
= = 真是點點點..不知道考試會不會考這個...囧
04/13 14:18, 18F

04/13 14:20, , 19F
其實目前大學教授的這些作為在以前讀研究所的時候早就
04/13 14:20, 19F

04/13 14:21, , 20F
見怪不怪了 以前都嘛常常在幫指導教授做這些事情
04/13 14:21, 20F

04/13 14:23, , 21F
教授常常都會拿出讓你意想不到的發票要你去核銷
04/13 14:23, 21F

04/13 14:24, , 22F
有時候看到發票上的名目還會不自覺的會心一笑咧 XD
04/13 14:24, 22F

04/13 14:25, , 23F
反正如果以後都維持這樣的見解,那教授們都知道該怎麼作了
04/13 14:25, 23F

04/13 14:26, , 24F
大學教授唯一可能犯罪的事情可能就只有研究造假吧
04/13 14:26, 24F

04/13 14:27, , 25F
要在錢的方面定他們罪應該可能性不高
04/13 14:27, 25F

04/13 20:15, , 26F
刑法老師今天很難得的在講台上稱讚了最高法院XD
04/13 20:15, 26F

04/13 22:17, , 27F
白領犯罪 通常不認為他們是犯罪的 或是利用權勢脫罪
04/13 22:17, 27F

04/15 22:34, , 28F
所以教授不管怎麼亂搞,任何的貪污行為也無任何法令可約束?
04/15 22:34, 28F

04/16 22:31, , 29F
台灣既得利益者太多形成一群一群的叢聚現象吸人民的血
04/16 22:31, 29F

04/16 22:32, , 30F
想擺脫只有從革X或是票選小黨或無黨籍的下手
04/16 22:32, 30F

04/16 22:33, , 31F
但OX的609+689不是投藍就是投綠 智能缺陷極大 鬼島也
04/16 22:33, 31F

10/11 22:16, , 32F
哪有只有依採購法的犯罪 https://daxiv.com
10/11 22:16,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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