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92年政大公行所之行政法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WSA)時間11年前 (2013/04/10 20:1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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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bweb.lib.nccu.edu.tw/exam/data/master/92/pa92.pdf 其中行政法第三題,此項通告到底合不合法? 想了很久還是推不出來 目前認為是合法但仍得就損失部分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但還是覺得哪裡怪怪的 如果不合法,原因又是什麼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2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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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用[課業]標題分類 置底文有修改標題教學 感謝
04/10 21:3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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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證實,應該不是所附條文的行政罰; 可寫事實行為,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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