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請問遺棄罪是純正身分犯嗎?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爽妳5566)時間11年前 (2013/04/05 01:52),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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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撲馬書上的判斷標準來看 1.這一系列犯罪是不是為此人所設?Yes 2.具備此身分的人是不是........有特別義務、特別的信賴?YES 3.如果廢除這犯罪,原本被處罰的變成不被處罰?YES 所以我歸納起來應該是算純正身分犯。 但我去查一些資料,卻又說不是。那到底是不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3.11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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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不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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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說294而已吧~~293不是。嚴格來講是義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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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廣義的來講算是一種純正身分犯,不作為犯就是這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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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293不是!294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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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保證人地位OR特別義務的,293又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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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大 純正身分犯 跟不作為犯 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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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混為一談OCL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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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大,這2個概念不同我當然知道,我也沒有畫上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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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說需要保證人地位的不作犯也可以算是純正身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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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李允呈、撲馬老師也是這樣講的。但李師說嚴格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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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義務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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