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民法兩題 關於分別共有和抵押權順序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redcity)時間11年前 (2013/03/24 20:28), 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好,想請問以下兩題民法的考古題詳解,謝謝 Q 1. 分別共有人就共有物訂有分管契約時,共有人就共有物之非其分管部分是否有所有 權? (A)有 (B)視其分管的範圍是否超過其應有部分而定 (C)無 (D)視共有人的約定而定 [99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試題三等財稅行政] 答案:A 我找不到法律明文,卻在志光的測驗題庫Q&A看到他的整理裡有說分別共有的權力 享有係按應有部分享有所有權 Q2 抵押人甲在其300萬元之抵押土地上,乙及丙各有100萬元之第一及第二順位之普通 抵押權,丁為甲之無擔保 300萬元債權之債權人,如乙為丁之利益而拋棄其抵押權 ,此稱之為? (A)抵押權之絕對拋棄 (B)抵押權之相對拋棄 (C)抵押權之讓與 (D)次序之絕對拋棄 [97高考法制] 答案 B 這題我是選B,但之後看法條發現第870-1條有關於抵押權順序的調整,其中第一項 第二款為: 為特定後次序抵押權人之利益,拋棄其抵押權之次序。 此題中的丁是特定後次序抵押權人嗎?? 他不是一般債權人? 以上兩題希望有人可以教教我,準備民法這麼長時間了,常常還是常被法條弄得很迷 糊,因為自己沒有扎實的法律背景,對於法條的解讀時常不夠精確,而落的一知半解 (嘆 謝謝大家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67.188

03/24 20:42, , 1F
分管契約只是讓共有人可以就特定部分使用收益,但所有權
03/24 20:42, 1F

03/24 20:42, , 2F
還是及於共有物之全部,如果連所有權都沒有,那就不是分
03/24 20:42, 2F

03/24 20:42, , 3F
管而是分割了
03/24 20:42, 3F

03/24 21:26, , 4F
共有的所有權的效力及於標的的每個分子
03/24 21:26, 4F

03/24 22:23, , 5F
謝謝兩位!! 那請問第二題有解嗎??
03/24 22:23, 5F

03/25 14:58, , 6F
題目說的是乙為丁之利益拋棄其「抵押權」,而不是次序權
03/25 14:58, 6F

03/26 18:43, , 7F
Q2 不是題目出錯喔?
03/26 18:43, 7F
文章代碼(AID): #1HJl5o5S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