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稅法-營業稅申報月份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zero)時間11年前 (2013/03/14 14:52),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營業稅35條,有提到營業人有合併,轉讓,解散,廢止時 應於事實發生15日內填申請書 各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或註銷營業登記 當時張建昭老師舉了一個例子 某公司在3/20決定不做了 則1/1~2/28的銷售額於3/15申報,而3/1~3/20的則於4/3前申報 疑問: 營業稅法施行細則38-1不是說每二個月一期,一、三、五…奇數月份報稅嗎 是因為合併,轉讓,解散,廢止的關系 所以遇到偶數月還是會同意申報營業稅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76.181

03/14 18:23, , 1F
參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33條 事實發生之日起15日內
03/14 18:23, 1F

03/14 21:10, , 2F
偶數月還是會有核准按月申報的營業人申報,所以偶數月收申報
03/14 21:10, 2F

03/14 21:11, , 3F
書也還是有的 而且基本上都是辦理註銷等登記的時候 申報書
03/14 21:11, 3F

03/14 21:12, , 4F
就一起進來了 只是承辦人會等下期申報期間再拿出來
03/14 21:12, 4F

03/15 09:30, , 5F
謝謝解惑!
03/15 09:30, 5F
文章代碼(AID): #1HGNF9qk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