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法條更新時法典的補充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我是豬)時間13年前 (2013/02/25 20:09), 編輯推噓0(004)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法典是舊的 所以每次修法都會把修改的法條依照自己的格式列印下來 修法大都有其的理由 這在立法院的網站 http://lis.ly.gov.tw/lgcgi/lglaw 也查得到 當然隨著新增的法條越來越多 要印下來的法條也越來越厚 自己原本是把這些法條連同修法理由一併印出來放在法典當中 只是這樣法典夾帶的過多印出來的法條 在攜帶上有些許的不方便 可能會掉東掉西 或者黏貼上比較麻煩 有想說自己另外再把這些新修改的法條弄成一本活頁式的筆記 不過使用上可能需要和原本的法典相互對照 可能會耗費一些時間 不論是直接增加在法典當中和加在相關的參考書裡面 或者是另外弄成依照法規類型弄成一本活頁式的增修法典 想要請問各位如果在準備法科時 遇到這樣修法的情況會把修法理由一併列印下來 還是只列印修法的法條(會標出修改的部份) 修法理由再上網或將其存在電腦當中看這樣 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164.82

02/26 00:27, , 1F
法典貼上條文,再另外準備一本貼詳細的這樣?
02/26 00:27, 1F

02/26 00:28, , 2F
然後在法典中的法條標上引索?
02/26 00:28, 2F
原本是想法典貼上條文 但是修的法只會越來越多 所以想說另外準備一本活頁式的 以法典內法規的排列為依循來編排 也就不會直接在法典上貼條文 目前的疑問在於說有必要"針對每一條法條它每次修法理由都印下來"嗎? ※ 編輯: impig 來自: 220.142.164.82 (02/26 00:34)

02/26 10:05, , 3F
如果有考申論,理由了解是必要,但只有選擇應該不需
02/26 10:05, 3F

02/26 10:05, , 4F
要這麼詳細的每個都了解修法理由
02/26 10:05, 4F
感謝 我是考四等社會行政 行政法是全選擇 另外一科社會政策與立法是申選各半 ※ 編輯: impig 來自: 220.142.162.216 (02/26 13:11)
文章代碼(AID): #1HArIHit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