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稅法-95地特三等/98稅特三等
一、請指出所得基本稅額制所得稅之納稅義務人?
另請依甲公司某年度下列相關資料,列式計算其應納之基本稅額及應補納之稅額。
(一)課稅所得............................2,000 萬元
(二)投資抵減稅額........................300 萬元
(三)證券交易所得........................1,000 萬元
(四)五年免稅所得........................6,000 萬元
答:應納稅額=2000萬*25%-1萬=499萬
投資抵減稅額=499*1/2=249.5萬<300萬
所以本年度可抵減稅額為249.5萬
一般所得稅額為249.5萬
基本所得額=499萬-249.5萬=249.5萬
基本稅額=(2000萬+1000萬+6000萬-200萬)*10%=880萬
故應補繳之稅額為880萬-249.5萬=630.5萬元
想請問營所稅改成單一稅率17%後,答案是否改成
應納稅額=2000萬*17%=340萬
投資抵減稅額=340*1/2=170萬<300萬
基本所得稅額=340萬-170萬=170萬
但是不知道基本稅額原來的-200萬跟10%是甚麼
所以不會算
二、
劉正興 97 年度之贈與行為分述如下:
1.捐贈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公益、慈善團體及宗教團體,合
計現金600萬元
2.將市價 1,500 萬元,公告現值 1,100 萬元之土地及現金 300 萬元贈與配偶;
3.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長子,市價 600 萬元,公告現值 500 萬元;
4.將現金 500 萬元贈與次子;
5.贈與長女結婚嫁妝 350 萬元;
6.將未上市、櫃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30 萬股贈與次女,當日股票每股資產淨值 20 元
,收盤價每股 30 元。
請問劉正興 97 年度之贈與總額為多少?
答:本題之1.2.3免計入贈於總額
故贈與總額=500萬+(350萬-100萬)+20*30萬(股)=1350萬元
不懂的是為甚麼不需要扣掉贈與免稅額220萬
麻煩高手替我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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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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