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初審 國考舞弊5年內不得應考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小村)時間11年前 (2012/12/22 17:53), 編輯推噓1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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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 國考舞弊5年內不得應考 公告時間:2012/12/17 [中央廣播電台] 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17日)初審通過「專技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未來若有考 生冒名頂替、偽造變造應考證件或作弊,從被發現日算起,5年內不得參加國家考試 。 同時,委員會也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未來應考專技公職者應取得相 關證照或通過檢定。 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廖正井說:『(原音)我想專門職業跟技術人員,他的職業範圍當然 是關係到人民生命的健康跟財產的安全,所以他個人的專業能力很重要以外,他的道德 規範也非常重要,所以應考人他如果有涉及到重大舞弊的話,當然我們要取消他的資格 ,否則他將來上班的話,真的會影響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初審也同時刪除普通及初等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曾任相關職務滿 4年得參加高等及普通 考試的規定,未來專科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後才能應考專技高考,高中職以上畢業才能應 考專技普考,但增訂6年緩衝期。 另外,為了因應各縣市衛生局或醫事主管機關屢次反映,業務職掌要對所屬醫療機構進 行專業監督及指導,但常發生無專業知能者到任,衍生「無照審有照」的情形,委員會 也初審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增定未來應考專技公職應取得「專門職業證 書」,並酌減應考科目。 原文網址:http://ppt.cc/qUxI -- 羅馬 拉溫納 拜占庭 突尼斯 耶路撒冷大馬士革 巴格達 麥地那 麥加 4世紀 ═════════════════════Jesus══》《══Allāh══ 11世紀 ═════════════Jesus══》《══Allāh══════ ▁▁ 12世紀 ══════Jesus══》 《═══Allāh═════════  15世紀 ═Jesus══》《═══Allāh═════════════════せ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4.125.126

12/22 18:08, , 1F
我靠 怎不是永久
12/22 18:08, 1F

12/22 18:12, , 2F
沒辦法啊 要符合憲法23條的規定
12/22 18:12, 2F

12/22 18:26, , 3F
狼師都不能處罰 "終身"不能當老師了 舞弊又...
12/22 18:26, 3F

12/22 18:33, , 4F
終身就不符合比例原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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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2 20:18, , 5F
十年不准考試就了結了~ 相信十年後他就不會想考了
12/22 20:18, 5F

12/22 22:47, , 6F
學歷不值錢 逼人買學歷是吧..
12/22 22:47, 6F

12/23 00:25, , 7F
違憲法哪一條啊~~
12/23 00:25, 7F

12/23 00:28, , 8F
簽名檔有意思
12/23 00:28, 8F

12/23 08:35, , 9F
狼師可以回去當老師 計程車之狼為什麼不能回去開計程車
12/23 08:35, 9F

12/23 08:49, , 10F
阿比例原則本來就是看有權機構當時心情怎樣就怎樣操作
12/23 08:49, 10F

12/23 08:49, , 11F
阿 何必想的這麼複雜...只要在考題上記得裝作自己悲
12/23 08:49, 11F

12/23 08:49, , 12F
天憫人 然後一直說這東西違反比例原則就好了
12/23 08:49, 12F

12/23 08:50, , 13F
不然如果老實寫 我覺得偷竊慣犯打碎他手骨都沒違比例
12/23 08:50, 13F

12/23 10:01, , 14F
樓上 ...XD
12/23 10:01, 14F

12/23 10:51, , 15F
5年…不過只要賭一次考上了,值!
12/23 10:51,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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