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如何增進法律寫作能力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冬天的雨)時間11年前 (2012/08/03 17:08), 編輯推噓26(2604)
留言30則, 2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引述《clown38 (amonkey)》之銘言: : 如標題所述 : 在準備司律考試當中 我還是新手 : 雖然參考書上的法理和推論都了解 : 對於實務上的見解大致也能掌握 : 能夠看完後 將節錄後實務見解 : 用自己的一句話寫出結論和大意 : 不過讓我感到最頭痛的是 : 每次看完每個段落演練題目時 : 我會先不看答案 先想一下這題在考什麼 : 然後得出結論(只是大略想像) : 看見老師擬答之後 針對自己想法不足再看熟一遍 : 但是甚少自己親筆寫過 其實心裡知道這是逃避 : 最近慢慢開始動筆寫題目 才知道什麼叫眼高手低 : 寫到哪卡到哪 很多法條的操作平常都用快速的思考帶過 : 現在要一步一步把思考推演的東西一字一句 : 如實地寫在紙上 對我來說實在痛苦 : 難怪很多人說自己滿腹經綸 看到考題卻束手無策 : 有不知從何下筆之嘆 我想我是碰到了不小的瓶頸 : 如果不及早解決 再念下去也無實益可言 : 三段論法 判決式寫法我都知道 : 只是寫起來又不通順(詞不達意)而且論述東漏西漏的 : 而且在限定時間裡面一定寫不完 : 在這裡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前輩 如何增進法律寫作的能力 : 提供一些方法給我吧 謝謝!!! 寫申論題會碰到兩個主要的問題 第一個是滿腹經綸 看到考題卻束手無策 白話的說就是不知道題目在考啥? 這個問題的癥結是看不出考點在哪? 有可能是不知道有這考點 解決方式是回去讀書打基礎 這代表最基本的功夫還沒練好 對於書本還不熟悉 先從蹲馬步揮出充滿感謝的一萬次正拳開始吧 更有可能是知道有這考點 但是不知道原來這題原來在考這考點 這代表看不出考題所包裝出來的考點 解決方式是多看擬答 擬答最重要的功能就在這裡 也就是提示我們題目的考點 套句李允呈老師的說法 重要的考點不寂寞 同一個考點看了十幾次出題的方式 就知道什麼叫做孫悟空逃不出如來佛的五指山 出題老師想的包裝方式其實不會差太多 從擬答 考點 題目的循序方式看多了 可以建立三位一體的思考方式 看到題目 可以倒過來想到考點 然後是自己的答案 之後可以透過大量看題目 自己去挖掘題目的考點 提升題目與考點間的運算速度 可參閱敝人拙作#1Eyn-mCC裡面有關考古題的段落 第二個問題是 知道題目的考點 但是不會表達? 我想這是本篇原po要問的 其實這和作文能力有很大的關係 作文也不是把心中所想 用優美流暢的詞句表達出來嗎? 不過寫法科申論比寫作文幸運 寫作文你可能沒有準備 或者只上完補習班提供的課程 背背幾個名言佳句 就憑"實力"上場了 寫法科申論 你絕對不敢這樣憑"實力"去考試? 在熟悉考點 明白題目與考點關連的過程中 想必已經背了不少法條 實務見解 學說論述 這些就是我們的"名言佳句" 熟讀唐詩三百首 不會作詩也會吟 就算沒辦法寫的一模一樣 法律文字看多了也可以用自己的話 寫出那樣文鄒鄒的外型 不過光會名言佳句還是沒辦法寫出好作文的 要怎麼有系統的表達 初心者還是要從題目的擬答下手 這是擬答的第二個重要的功能 有些法科有自己特別的論述架構 刑法是犯罪三階論為核心 財產法首重請求權基礎 其他法科大概都差不多 又可以分成說明題和實例題 說明題很簡單 譬如行政法問何謂信賴保護原則? 只要把你在教科書或參考書看到的內容複製過去 稍加排版即可 單純就有沒有記熟而已 實例題就要依賴法學三段論啦 不過結構會改一下 通常是這樣 (一)標題:結論或重點 1.大前提 2.小前提加涵攝 結論 不過萬一題目複雜 時間不多 答題力求精簡 精簡版: (一)標題:結論或重點 直接寫小前提加涵攝 結論沒時間就省略 如果把精簡版寫成一長串 就叫夾敘夾議 來回穿梭於法律與事實之間 像這樣 (一)標題:結論或重點 1.A事實當小前提加涵攝 得出結論A 2.把結論A與B事實當小前提加涵攝 得出結論B 3.把結論B與C事實當小前提加涵攝 得出結論C 以下類推 舉例而言 甲擅自將乙寄託的花瓶出賣給善意的丙並交付之 乙得否向丙請求返還花瓶? 本人偷懶跳過請求權基礎的思考 直接討論民767I (一)重點:乙有無767?誰是花瓶所有人? 1.A事實:甲擅自將乙寄託的花瓶出賣 涵攝民118I 得出結論A:甲是無權處分 原則上該處分行為是效力未定 2.結論A 與B事實:甲將花瓶出賣給善意的丙並交付之 涵攝民801 948 得出結論B:丙取得花瓶所有權 故乙不得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至於具體練習實例題法律作文的方式 請參考敝人另篇拙作#1ArpZCJz 有關五讀書計畫 衝刺篇部份 總之還是老話一句 就是多看多寫 前期先學擬答 練好法律論述 作文的基本功夫 提高考點與答案的速度與流暢度 後期大量看題 減少題目與考點的距離 強化看題目與判斷考點的速度 最後擬答 就只是拿來參考而已 PO應該是大幅練習了後半部的部份 但是一開始的作文能力沒有練扎實才有現在的問題 -- 自己才是唯一的救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82.250 ※ 編輯: winterrain 來自: 210.241.82.250 (08/03 17:16)

08/03 17:18, , 1F
好文
08/03 17:18, 1F

08/03 17:21, , 2F
推~!!
08/03 17:21, 2F
※ 編輯: winterrain 來自: 210.241.82.250 (08/03 17:25)

08/03 17:29, , 3F
推司法官神人冬雨大!!
08/03 17:29, 3F

08/03 17:34, , 4F
推~
08/03 17:34, 4F

08/03 17:38, , 5F
推!!!
08/03 17:38, 5F

08/03 17:49, , 6F
這篇文邏輯真強 只看完前幾段就讓人想推了
08/03 17:49, 6F

08/03 17:52, , 7F
大推
08/03 17:52, 7F

08/03 18:14, , 8F
08/03 18:14, 8F

08/03 18:21, , 9F
推一個~
08/03 18:21, 9F

08/03 18:40, , 10F
推推!!應該要m起來!!!
08/03 18:40, 10F

08/03 18:48, , 11F
推 有幫助
08/03 18:48, 11F

08/03 19:09, , 12F
寫的真好!
08/03 19:09, 12F

08/03 19:31, , 13F
超實用
08/03 19:31, 13F

08/03 19:44, , 14F
推,好棒的分享!!
08/03 19:44, 14F

08/03 19:50, , 15F
謝謝冬大雨大!! 夾敘夾議是不是很類似直接涵攝法?
08/03 19:50, 15F

08/03 19:51, , 16F
謝謝冬雨大 (上面多打個"大"字,修正一下,謝謝)
08/03 19:51, 16F

08/03 20:37, , 17F
大推...超實用心得文...必M
08/03 20:37, 17F

08/03 21:36, , 18F
抱歉借這篇問個法科答題問題,法條可以直接寫§15這樣
08/03 21:36, 18F

08/03 21:37, , 19F
嗎?還是得寫刑法第十五條?
08/03 21:37, 19F

08/03 22:27, , 20F
冬雨大推文必推!to checkmater大:刑法第15條or第十五條
08/03 22:27, 20F

08/03 22:39, , 21F
08/03 22:39, 21F

08/03 23:04, , 22F
推~~~ 感恩分享 ^^
08/03 23:04, 22F

08/04 00:39, , 23F
強者一枚
08/04 00:39, 23F

08/04 04:55, , 24F
這篇要M起來才對
08/04 04:55, 24F

08/04 10:07, , 25F
推!!
08/04 10:07, 25F

08/04 10:21, , 26F
to check大,考試不能寫蚯蚓15啦!
08/04 10:21, 26F

08/04 13:08, , 27F
謝謝pandafish大和laiahuei大大!!!!
08/04 13:08, 27F

08/04 21:51, , 28F
神人必推
08/04 21:51, 28F

08/05 12:14, , 29F
08/05 12:14, 29F

01/23 03:17, , 30F
真的好厲害喔!書記官前三名當之無愧
01/23 03:17, 30F
文章代碼(AID): #1G6vJzfz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