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99地特三等 財稅行政 (高雄市)
申論 選擇 總分
國文 46 16 62
法英 66
會計 34 32 66
稅法 41 42 83
財政 31 40 71
經濟 31 42 73
民法 43 40 83
租各 36 40 76 總成績 73.07 錄取標準 71.83
準備時間:98/04 迄今
準備方式:超級函授~函授的師資可能沒有親自去補習班上課來得好,
但優點是進度可自由掌控,遇到不懂的可以隨時暫停,
等搞懂了再繼續,還可以重聽 加快速度,
最重要的是老師在喇賽拖時間的部分,都可以直接跳過 XD
心得:老實說...看了前面eastevil355版友的分數跟準備方式,
我實在不知道我是怎麼考上的...慚愧
基本上我都只照著函授的課程走,內容熟了之後就上網找考古題練習,
國英文因為投資報酬率太低,基本上就靠高中以前的基礎 = =
唯一有多買書的是 稅法 稅務法規 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 宋秀玲
民法 民法(含概要)主題式申論題庫Q&A 顏台大
兩本都不錯,供考友們參考~
準備上,經濟 財政 稅法 租各就像一個科目一樣,
考題也常有混雜的情形,所以千萬不要放棄其中任一科,
民法~聽完函授之後,就看買來的題庫,把答題的架構跟常考的條文記牢,
會計~國考之前我完全沒有基礎,所以很吃力,就盡量求理解,不強背分錄,
然後不要放棄後面的章節,考出來大多是一般觀念,有看過就會囉!
閒話:這幾天,在版上看到有些考友面臨親友的壓力甚至謾罵嘲諷,
對比之下,實在覺得自己很幸運,在家裡當全職米蟲一年多來,
父母還是一樣支持.記得有次要家族聚會,我因為一直沒考上
覺得很丟臉,所以跟我媽說不想去,我媽說:又不是沒有認真準備
有甚麼好丟臉的,只要對的起自己就好了...當下我真得覺得
自己很好命,生活在這樣的家庭.
但即使是這樣,我也好幾度有想放棄的念頭,何況是那些家裡
反對的情況,所以那些遭受壓力而堅持到現在的考友們,
請你們一定要堅持到考上為止,你們比我更有資格上榜,
或許只是差了點運氣而已,希望你們都能順利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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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82.4
推
03/03 18:08, , 1F
03/03 18:08, 1F
這題的話,我是把契約責任跟侵權責任分開論述~
甲、丙 契約責任
因為甲、丙間不存在醫療契約,所以沒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侵權責任
被侵害的是 墮胎自由權/生育決定權,我就盡量用一些法理解釋,
表達這不屬於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前段所稱的權利.
所以甲沒有權利受侵害,丙不成立侵權行為.
甲、乙 侵權責任
一樣,甲沒有權利受侵害,所以沒有共同侵權行為責任.
契約責任
甲、乙之間有醫療委任契約,照道理應該是把結果導向
不完全給付債務不履行,負損害賠償責任......
可是我考試時寫的是丙如果在操作檢查跟判定上無疏失,
那就是檢查本身無法百分百準確,是醫療科技上的不足,
依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來說,難謂丙之疏失,
所以沒有民法第二二四條之適用.
這邊大概錯了,所以這題22分.(阿~洩漏我第二題基本分沒全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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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oisetrader 來自: 122.146.82.4 (03/03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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