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99地特三等 財稅行政 (高雄市)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noise)時間13年前 (2011/03/03 17:18), 編輯推噓2(203)
留言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申論 選擇 總分 國文 46 16 62 法英 66 會計 34 32 66 稅法 41 42 83 財政 31 40 71 經濟 31 42 73 民法 43 40 83 租各 36 40 76 總成績 73.07 錄取標準 71.83 準備時間:98/04 迄今 準備方式:超級函授~函授的師資可能沒有親自去補習班上課來得好, 但優點是進度可自由掌控,遇到不懂的可以隨時暫停, 等搞懂了再繼續,還可以重聽 加快速度, 最重要的是老師在喇賽拖時間的部分,都可以直接跳過 XD 心得:老實說...看了前面eastevil355版友的分數跟準備方式, 我實在不知道我是怎麼考上的...慚愧 基本上我都只照著函授的課程走,內容熟了之後就上網找考古題練習, 國英文因為投資報酬率太低,基本上就靠高中以前的基礎 = = 唯一有多買書的是 稅法 稅務法規 理論與應用 楊葉承 宋秀玲 民法 民法(含概要)主題式申論題庫Q&A 顏台大 兩本都不錯,供考友們參考~ 準備上,經濟 財政 稅法 租各就像一個科目一樣, 考題也常有混雜的情形,所以千萬不要放棄其中任一科, 民法~聽完函授之後,就看買來的題庫,把答題的架構跟常考的條文記牢, 會計~國考之前我完全沒有基礎,所以很吃力,就盡量求理解,不強背分錄, 然後不要放棄後面的章節,考出來大多是一般觀念,有看過就會囉! 閒話:這幾天,在版上看到有些考友面臨親友的壓力甚至謾罵嘲諷, 對比之下,實在覺得自己很幸運,在家裡當全職米蟲一年多來, 父母還是一樣支持.記得有次要家族聚會,我因為一直沒考上 覺得很丟臉,所以跟我媽說不想去,我媽說:又不是沒有認真準備 有甚麼好丟臉的,只要對的起自己就好了...當下我真得覺得 自己很好命,生活在這樣的家庭. 但即使是這樣,我也好幾度有想放棄的念頭,何況是那些家裡 反對的情況,所以那些遭受壓力而堅持到現在的考友們, 請你們一定要堅持到考上為止,你們比我更有資格上榜, 或許只是差了點運氣而已,希望你們都能順利考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46.82.4

03/03 18:08, , 1F
推 可以向你請教民法第一題怎麼寫的嗎?
03/03 18:08, 1F
這題的話,我是把契約責任跟侵權責任分開論述~ 甲、丙 契約責任 因為甲、丙間不存在醫療契約,所以沒有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侵權責任 被侵害的是 墮胎自由權/生育決定權,我就盡量用一些法理解釋, 表達這不屬於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一項前段所稱的權利. 所以甲沒有權利受侵害,丙不成立侵權行為. 甲、乙 侵權責任 一樣,甲沒有權利受侵害,所以沒有共同侵權行為責任. 契約責任 甲、乙之間有醫療委任契約,照道理應該是把結果導向 不完全給付債務不履行,負損害賠償責任...... 可是我考試時寫的是丙如果在操作檢查跟判定上無疏失, 那就是檢查本身無法百分百準確,是醫療科技上的不足, 依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來說,難謂丙之疏失, 所以沒有民法第二二四條之適用. 這邊大概錯了,所以這題22分.(阿~洩漏我第二題基本分沒全拿了= =)

03/03 18:09, , 2F
高雄市已經有兩位上榜的帥哥出現了 還差一位
03/03 18:09, 2F

03/03 18:09, , 3F
nf大 大家都很期待你的心得文呢!! 敲碗
03/03 18:09, 3F

03/03 18:16, , 4F
恭喜
03/03 18:16, 4F
※ 編輯: noisetrader 來自: 122.146.82.4 (03/03 19:01)

03/03 19:09, , 5F
感謝!!
03/03 19:09, 5F
文章代碼(AID): #1DRrpWza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