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司法四等書記官上榜心得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歸零)時間14年前 (2009/10/21 23:08),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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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豫了很久 還是決定來PO一下心得文好了 雖然我不是什麼太好的榜樣阿...但想鼓舞一下壓力很大的考生們 好孩子不要學喔~ 今年的成績大致如下 國文 60 民法 46 法緒 72 刑法 62 訴訟法 67 法組 51 總成績 59.67 我今年是第二次征戰 很幸運的 讓我如願的上榜了 可能是祖宗神明基督阿拉土地公有保佑吧 升大四那年開始補習 去年畢業時試筆差了2至3分左右 此後我就脫離了補習班 開始了在家自讀的模式 沒錯 是"在家" 因為我不喜歡圖書館那種氛圍 會讓我覺得很煩躁很有壓力 所以我就很自在的在家讀書 其實一開始我有工作 在補習班兼職老師 大約是下午3點後到晚上8點 不過工作真的會讓人倦怠 其實工作的那段期間我並不認真在唸書 頂多利用上班前的時間拿出從前的錄音檔來保持對法律的接觸 直到今年2月我才真的辭掉 開始宅在家裡唸書日子 我也沒有再重新買書 就一直延用去年上課的教材 把它讀熟這樣 (真的很不怕死 但是我有在注意新修的法條喔) 由於我喜歡在夜深人靜唸書 所以總是熬到兩三點才睡 加上睡前我有背法條的習慣 所以實際睡覺的時間...? 更因為晚睡 我自然就晚起 大概都10-11點左右起床吧 約莫中午1點後開始唸書 唸到6-7點 開始大肆的吃飯看電視(我愛看娘家) 還有運動(我會跳繩半個到一個小時) 直到晚上10-11點左右又開始唸書 就這樣週而復始到了考試前一天吧... 實際每天唸幾小時? 說真的 我並不清楚 但是我唸書時很專心倒是真的 不太會受環境干擾 而且我一開始六日也不太唸書 會唸 但時間不長 加上後來我很迷痞子英雄阿~~~ (還好考前它播完了= =) 其實真的很汗顏 因為比起很多版友我真的很心虛 但是我並不覺得我是僥倖喔 因為該唸的東西我都有乖乖唸 且反覆唸過 為了使自己習慣考試 我從考前一個月瘋了似的狂寫連續七年的考古題 然後 最大的助益在於我可以看不懂也能瞎掰 還有事先克服掉手酸手痛的麻痺 我的幸運在於我的理解力比較強 因此我更堅信比我認真的大家一定都會上榜的 而我真的是個壞榜樣+負面教材啊 嘖嘖 先談談國文好了 其實我原本自以為我的國文成績會更高的說 (果然一切都只是自以為) 畢竟我本身是中文系出身的 但事實證明這真的都只是大家的誤想 坦白說 我非常討厭寫八股文這種東西 只是人在江湖阿 只好硬著頭皮撩下去 但我平常還是會有事沒事翻翻古文觀止 重點是 在考前一個月我逼自己至少一個星期寫一篇作文和公文 真的 至少對我來說這樣才能在考場上提升戰鬥指數 法緒 考完那天真的是讓我sad到極點 說真的 這次的法緒我真的沒什麼唸 幾乎是放掉的 看到大家考完一片討論說覺得這次法緒很簡單 我再度跌入了谷底阿)))))) 我只能說 我個人覺得法緒是個投資報酬率很高的科目 真的很能拉高成績的 如果再來一遍 我絕對會好好準備它(想去年我還有84呢...) 英文真的是陰文 我想我今年也栽了 去年是因為我有準備多益 加上今年又出了兩大題我最討厭的克漏字 所以說我真的是恨死它了!!!!! 再來是民法 其實民法我一直都很弱 因為真的是又多又雜 但我不想放棄 不過最後還是敗給了民法... 記得看到題目時我笑了 心裡暗自罵了聲"X"之後 管他三七二十一就把想到的都寫上去 雖然我真的連題目都看不太懂(現在想想還是不懂) 所以說朋友們 不會寫也千萬不要放棄阿~ 看看成績我想刑法救了我 從學法律一年多到現在 我還是最喜歡刑法 可能是因為周昉老師真的太好笑了 砍砍殺殺的題目又激起了我的熱情吧 總之 像周老師常說的 法條我真的也不太熟 不過 前提是基本重要觀念真的要先建立喔 訴訟法 怎樣67分到現在我仍覺得是個謎 我只印象中我寫到了打鐘的最後一聲響鈴 我只能說 訴訟法老娘真的就是卯起來硬背跟它拼了 一定要背法條喔~~ 我對於訴訟法的理解全都源自於從背中理解的 通常最好拿分的法組也讓我掛了 我覺得 這就是後來沒補習的後果 很多重點和訊息我都沒有抓好 像檢察官審議委員會那題 我真的是幾乎不會寫 僅憑著一咪咪前一天翻法條時瞄過的記憶在撐 看我那悽慘的法組成績就知道了吧.... 結論: 打了這一篇落落長的文章 我的心得其實就是訴訟法一定要背法條 法緒好好掌握 顧好自己的強科 其實仔細想想 只要每題約莫拿到12-15分就安全了 說真的 自從回到家又沒補習後 我有點像是閉門造車的人 但是在我個人的想法中 讀書是一個人的事 人多我反而不愛 以我的經驗來談 主要是找一個最適合自己的模式吧 而不是去害怕擔心自己是否和別人不一樣 開始質疑自己 拜拜當然是算是必要的 至少可以讓自已安心(我可是要還吃一年素的願哪) 考前我也度過壓力大 做惡夢 算命說我考不上之類的東西 真的 我也曾經很惶恐過 但我只想盡其在我 考不考的上我也不理會了 只要你覺得這是你該做的想要的 "雖千萬人吾往矣" 與大家共勉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5.49.160

10/21 23:14, , 1F
恭喜 好高的刑法
10/21 23:14, 1F
※ 編輯: lilyana 來自: 61.225.49.160 (10/22 00:03)

10/22 18:38, , 2F
恭喜
10/22 18:3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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