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95年警察特考及關務特考放榜摟

看板Examination作者時間17年前 (2006/09/08 07:31),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轉錄自高點 ======================================= 終於有人說出正確答案了, 各項考試錄取後, 要先有專業訓練(就是到訓練所受訓)後, 再有實務訓練(就是到機關工作了), 結束後才叫考試及格, 考試院才發考試及格證書。 但是如果這一次考試及格後, 明年再錄取, 就不能有專業訓練(就是到訓練所受訓), 而要直接實務訓練(就是到機關工作了), 對ㄧ個準備<司法官>考試的人來說, 最重要的是<錄取非司法官>在訓練所受訓的時候, 可以全心讀司法官科目, 不用管台上老師在說什麼, 有宿舍, 供三餐, 有電腦教室網路印考古題, 紙張無限供應, 最重要的是有全額津貼, 海關四等約38000元, 海關三等約45000, 法制,檢事官可能更高, 讀ㄧ兩個月的書後, 在實務訓練(就是到機關工作)之前, 一定要離職, 這樣明年就可以考ㄧ樣的考試, 重新錄取受訓<因為上次受訓不及格不算>, 繼續培養司法官考試能力, 直到考上為止, 這應該就是有一些高手不斷重榜, 以公家資源培養實力的超高招, 所以並不是有人誤會的以考試肯定自己, 而是以考試培養實力, <當然要考ㄧ些與司法有關的科目>, 懂了嗎?? 這就是為什麼訓練所受訓完就要離職了, 考很多次, 不是因為要證明自己啦! 附上在保訓會看到的: http://www.csptc.gov.tw/ptc/ptc254HTML.asp?in_id=10716&K1=&K2=&K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26.192 ※ 編輯: whatdef 來自: 61.224.26.192 (09/08 07:33)

09/08 09:30, , 1F
這理由並不足以正當化妨礙有心從公的人上榜還有浪費國家資源
09/08 09:30, 1F

09/08 09:34, , 2F
況且他領的薪水也是你我的納稅,他之後離職有規定要賠償嗎?
09/08 09:34, 2F

09/08 09:37, , 3F
他妨礙到甚麽人了 上榜是靠自己 不是靠對手的憐憫
09/08 09:37, 3F

09/08 09:43, , 4F
妨礙如下:浪費訓練所老師的時間,浪費國稅,空缺無法納實
09/08 09:43, 4F

09/08 09:45, , 5F
如果他是去考專技高考重複上榜,我不會質疑他的正當性
09/08 09:45, 5F

09/08 09:48, , 6F
而且有的公務人員考試有口試,應有隱瞞委員其無工作意願之虞
09/08 09:48, 6F

09/08 10:00, , 7F
確實是浪費我繳的稅。
09/08 10:0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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