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售屋廣告陷阱多 逾1成涉不實

看板EpochTimes作者 (別怕有我在)時間12年前 (2012/05/16 20:56),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紀元2012年05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明明公設的停車空間,廣告 卻宣稱是健身房、撞球室,不動產廣告不實不勝枚舉,矇騙消費者跳入井,行政院消保處 15日公布今年1到3月的不動產廣告查核結果,發現逾1成不動產涉及廣告不實,還有廣告 在距離上下功夫,到信義計畫區半小時車程,卻要說是3分鐘。消保處提醒:「勿輕信業 者所言,消費者要小心再小心」。 消保處查核統計,抽查總數621家,不符規定者計65家(占10%),仲介加盟店有10家、仲 介直營店10家,代銷業者最多為45家。 廣告不合格多為「廣告不實,引人錯誤聯想」或「廣告設計、格局與事實不符」情節最嚴 重。如廣告上寫在捷運沿線,實際上為台鐵支線、建照平面圖的停車場或機車停車空間, 卻宣稱為健身房、撞球室等。 業者:公設太多 對於機車停車空間一事,甲桂林廣告副董事長曹瑞濱直言,没有那麼多摩托車,留那麼大 空間幹什呢?業者就挪用成較有彈性的空間,像乒乓球、撞球枱這類可移動的,在銷售時 這樣「畫」上就「被查到了」。他說,被罰款,建商、代銷公司就知道不可為,只得慢慢 改善。 曹瑞濱表示,有些公共設施太多,為何不能做其他用途?業者就利用空間操作,陽台外推 、機車位挪做他用,以前可能没問題,但現在查的緊,這種情況是有改善,但他表示,有 時候建商或代銷公司不是真的要違法。 不僅公設改更用途,有時是法律模糊不清,就造成違法,不過「不對的,你去做也就不對 ,」曹瑞濱不願辯解:「不要去做就對了!」 公平交易委員會每年經舉發、開罰的案件非常多,絕大部分都來自預售屋廣告,如分區管 制、房屋用途、位置標示、交通狀況、建築物面積、夾層屋、價格、環境景觀、停車位等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業者不當廣告行為誤導交易相對人,形成不公平競爭,對於可 能有不實廣告的情形,訂定了處理原則,如有疑義,則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詢( http://www.ftc.gov.tw/)。 (責任編輯:趙姿敏) http://tw.epochtimes.com/b5/12/5/15/n3589536.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18.171.18
文章代碼(AID): #1FiwFtE_ (Epoch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