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案 扁珍等21被告無罪
金改案 扁珍等21被告無罪
【記者林欣怡/綜合報導】前第一家庭涉及的二次金改案,台北地方法院5日一審宣判。
合議庭認為,翻遍憲法,均無金控合併與總統職權有關的規定,難以認定企業給款扁家有
行賄對價關係。因此,包括前總統陳水扁等一家 5口及及相關企業高層共21人無罪。
昨日一審合議庭認為,憲法並未規定金控合併與總統職權有關,也不能證明這些錢是犯罪
所得,因此不能構成職務上收賄貪汙,與洗錢等罪。
在獲判無罪後,扁支持者在知道結果後,高興的大喊「阿扁無罪」;扁透過律師表示感激
;特偵組則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再討論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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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epochtimes.com/10/11/6/1516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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