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無勞保職災請益

看板Employee作者 (純純)時間6年前 (2018/02/03 04:06), 6年前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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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 家父(58)是名瓦斯行員工, 去年11月中晚間於上班時間搬運瓦斯至客戶家中, 因公司傳達有誤,需再將瓦斯桶送回公司。 隨後客戶聽到外頭發出巨大聲響,急忙跑出查看, 發現家父已倒臥在樓梯間,立即報警並送醫急救。 經緊急開刀搶救,家父生命徵象雖已穩定,卻遲遲無法順利恢復意識, 醫師評估病況預後不佳,未來將無法自理生活,且需長期臥床, 故目前轉往機構安置。 家父於民國100年初到oo瓦斯行任職, 但其並未替家父加保勞工保險, 且事發半年前只剩家父一人擔任此公司的瓦斯搬運工。 經本人與舍妹查證, 家父每日上班時數約為11.5小時、月休2日, 又秋冬天氣寒冷、屬搬運瓦斯的旺季。 綜合上述, oo瓦斯行疑有導致家父工時過長、體力超過身體可負荷能力之可能, 且因家父並無勞工保險,事發後無法請領任何給付或補助。 因事發突然,家父又陷入無意識狀態, 主治醫師與職業病門診醫師皆無法準確判斷是否屬於職業病, 但由於瓦斯行員工數小於5人,因此諮詢過好幾位律師的看法都不同, 不過家父在工作時間出事是事實, 故上個月底曾致電至瓦斯行尋求老闆和解, 但是對方先念了舍妹一頓,並說舍妹沒資格與他談。 我們認為瓦斯行只是在拖延時間, 因為家父出事後到目前快3個月只來看過2到3次, 期間完全沒有提起薪資或醫療上的幫助。 其實我們只是希望瓦斯行能夠負起業主應有的責任, 因為家父未被加保勞保,導致很多權益受損, 我們也希望對方能夠跟我們姐妹好好溝通, 談定一個可支付家父 醫療費且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式。 但由於業主的態度, 多方考量後想請新北市勞工局調解委員會居中協助調解。 目前我們手邊的證據有 非常零星的薪資袋 無加保勞保證明 在職證明(到職日期/底薪/抽成方式/工作與休假時數) 家父近兩年就醫紀錄(工作導致的關節疼痛、一般感冒與皮膚搔癢等) 調解申請書已完成 預計採取調解委員會方式(新北市勞工局) 請問板上有沒有大大有相關經驗或有不錯的調解委員可以介紹? https://goo.gl/fTxpGh 新北市第3屆勞資爭議調解委員名單 (名冊好長一串我怎麼知道該選誰@@) 在此先謝謝版上的大大撥空看完此篇 PS: 本人目前在塑膠醫院擔任輪班治療師、為家中主要經濟來源, 舍妹去年畢業、年初剛成為職場新鮮人, 而家母已近退休年齡。 家父與家母關係並不融洽, 因此很多事情都是事發後我們姊妹倆一點一滴拼湊出來的, 一切事務也是由我們姊妹倆出面處理。 補充說明 目前我們只能“主張”家父過勞卻無任何實質證明 我們花了兩到三個星期的時間諮詢職業病門診 但最後因為“非本人看診”,而無法開立任何證明 畢竟在台灣,過勞的認定非常困難 而個人疾病、過勞與職業病時常無法明確區分 所以才擔心在調解委員會上站不住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163.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517602014.A.8FF.html

02/03 04:36, 6年前 , 1F
沒保勞保,雇主應全額負擔勞動基準法規定的職災補償責任
02/03 04:36, 1F

02/03 04:36, 6年前 , 2F

02/03 04:46, 6年前 , 3F
每日上班時數約為11.5小時、月休2日
02/03 04:46, 3F

02/03 04:47, 6年前 , 4F
明顯違反勞基法加班上限46小時規定,先勞檢瓦斯行再說
02/03 04:47, 4F

02/03 04:50, 6年前 , 5F
100年到職,年資滿6年,應有15日特休假,順便查查有沒有給?
02/03 04:50, 5F

02/03 04:58, 6年前 , 6F
每日上班11.5小時*上班28日=月工時322小時
02/03 04:58, 6F

02/03 04:59, 6年前 , 7F
扣掉每月176小時,月加班時數為146小時,這明顯過勞了吧
02/03 04:59, 7F

02/03 05:02, 6年前 , 8F
發病前一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2~6個月平均超過80小時
02/03 05:02, 8F

02/03 05:02, 6年前 , 9F
就符合"過勞認定參考指引"中長期工作過重之評估標準
02/03 05:02, 9F

02/03 05:03, 6年前 , 10F
感謝回覆 目前我們只能“主張”家父過勞卻無任何實質證明 我們花了兩到三個星期的時間諮詢職業病門診 但最後因為“非本人看診”,而無法開立任何證明 畢竟在台灣,過勞的認定非常困難 而個人疾病、過勞與職業病時常無法明確區分 所以才擔心在調解委員會上站不住腳 至於勞檢 我們打算先申請調解再說 畢竟一下子撕破臉似乎也不太好 萬一對方一個狗急跳牆跑了ORZ 但是您提供的資訊對我們未來的調解也很有幫助 謝謝 ※ 編輯: cindy2156 (27.242.163.170), 02/04/2018 03:20:07 ※ 編輯: cindy2156 (27.242.163.170), 02/04/2018 03:29:25

02/05 17:29, 6年前 , 11F
個人建議:調解不會成功,立即申請勞檢。
02/05 17:29, 11F

03/23 15:01, 6年前 , 12F
任何諮詢歡迎善用勞動部信箱 https://goo.gl/lSRVOP
03/23 15:01, 12F
文章代碼(AID): #1QTCJUZ_ (Employ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