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帶頭違法 新北勞檢:中華電信4國營事業嚴重

看板Employee作者 (◎ ω ◎)時間12年前 (2012/02/21 01:55), 編輯推噓0(001)
留言1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FGZlYHB ] 作者: azukitw (◎ ω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帶頭違法 新北勞檢:中華電信4國營事業嚴重 時間: Mon Feb 20 20:26:07 2012 帶頭違法 新北勞檢:中華電信4國營事業嚴重 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22371 新頭殼 2012.02.19陳冠廷/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去年11至12月對公務機關及國營事業單位的勞務採購得標廠商,實施勞 動條件專案檢查。結果以國營事業單位的違規比例較為嚴重,包括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台灣菸酒公司中央健保局,都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情事;勞工局除依法裁處業者外,未 來仍將不定期派員實施勞動的複檢抽查,若有相同違法情事將加重處罰,以保障勞工權益 。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本次抽檢的13家廠商中,以國營事業單位的違規比例較為嚴重,包 括中華電信、中華郵政、台灣菸酒及中央健保局,相關違法的事項,包括簽訂定期契約、 未全額給付工資、未給付加班費、未確實記載勞工出勤時間,及超時工作等;因此呼籲公 務機關在承辦採購案的同時,應善盡對勞工的保護責任,加強對得標廠商的監督,以避免 派遣勞工受到不當的待遇。 高寶華指出,根據勞基法規定,勞工從事有繼續性之工作,雇主不得與其簽訂定期契約,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並確實記載勞工出勤情形,如有使勞工延長工時提供勞 務之必要,仍需依法給付加班費,並遵守每日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1 個月延長工時不得超過46小時之規定;此外,勞工依約定提供勞務後,雇主應全額直接給 付勞工工資,不得逕自減少或扣發。 由於勞基法已修法提高罰鍰的額度至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並得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 的名稱,亦可按次連續處罰,直至改善為止;同時為避免雇主對受僱人力的濫用,行政機 關歷來對於勞工從事非繼續性工作簽訂定期契約的認定,將採取嚴格的解釋,而人力派遣 業者僱用勞工從事經常性工作,不得以採購案得標與否或為配合要派單位的需求為由,與 所僱勞工簽訂定期契約,派遣勞工若有勞動法令的相關疑問,可逕電02-29603456分機 6530至6531詢問。 3.備註: 國營事業帶頭違法,也難怪民間企業有樣學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147

02/20 20:26, , 1F
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
02/20 20:26, 1F

02/20 20:26, , 2F
騙人..前面才有人說中華電信超爽的
02/20 20:26, 2F

02/20 20:26, , 3F
重罰30萬!
02/20 20:26, 3F

02/20 20:27, , 4F
以後台灣的特產就是奴隸 ~
02/20 20:27, 4F

02/20 20:27, , 5F
啊就約聘、派遣員工咩...
02/20 20:27, 5F

02/20 20:27, , 6F
cht不是幸福企業嗎 ^.<鳩咪
02/20 20:27, 6F

02/20 20:28, , 7F
新北市怎麼常常在那邊消保新聞 朱立倫太閒嗎
02/20 20:28, 7F

02/20 20:29, , 8F
錯...重罰6萬
02/20 20:29, 8F

02/20 20:29, , 9F
XDDDD 中華電信超時 加班0.0?
02/20 20:29, 9F

02/20 20:30, , 10F
w0420cc<====你是在搞笑嘛XDDDDDDDD
02/20 20:30, 10F

02/20 20:31, , 11F
就算超時 工作效率還是一樣糟
02/20 20:31, 11F

02/20 20:37, , 12F
大家狂報加班補休之淚就是了
02/20 20:37, 12F

02/20 20:38, , 13F
拿納稅人錢去繳罰金! 政府都腦殘嘛!
02/20 20:38, 13F
中華郵政為了規避勞基法 之前還想出了工作11個月,離職3個月,再工作11個月的定期契約工 可說是前所未有的創舉!沒有公司這樣搞過,應該可以得諾貝爾獎了 聯合報94年10月17日生活A6版=>"中華郵政聘臨時工 違法 郵差與櫃檯不適用「定期契約」聘近千名契約工 明顯規避退休金、資遣費 每案最高可罰六萬" http://tw.myblog.yahoo.com/chpcliao/article?mid=897 中華郵政不服勞工局裁決,還跑去上訴 http://websuit.cla.gov.tw/peti/QueryCaseDataPreview.aspx?CaseNo=09402062121C03 ※ 編輯: azukitw 來自: 111.255.1.147 (02/20 20:39)

02/20 20:39, , 14F
不能超過12小時?超過不讓你報加班不準刷下就抓不到了 ^^
02/20 20:39, 14F

02/20 20:41, , 15F
媽的 中央政府更嚴重啊 沒種寫?
02/20 20:41, 15F

02/20 20:42, , 16F
勞委會多少派遣多少約聘僱 規避這招還不是去問勞委會的
02/20 20:42, 16F

02/20 20:45, , 17F
啊就689萬人的選擇咩....
02/20 20:45, 17F

02/20 20:46, , 18F
台灣就是政府帶頭違法啊 不然企業哪敢這麼囂張
02/20 20:46, 18F

02/20 20:59, , 19F
這樣很意外嗎? 看看這些企業的股東是誰吧
02/20 20:59, 19F

02/20 22:20, , 20F
不要懷疑,CHT客網是很操的...
02/20 22:20, 20F
abian746:轉錄至看板 PublicServan 02/20 22:31

02/20 22:54, , 21F
中華電信強力剝削派遣員工
02/20 22:54, 21F

02/20 22:56, , 23F
種花不是早民營化了嘛!!?
02/20 22:56, 23F

02/20 23:10, , 24F
絕對不只 某面板大廠也是這樣
02/20 23:10, 24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zukitw (111.255.1.147), 時間: 02/21/2012 01:55:06

02/21 12:03, , 25F
.....爛
02/21 12:03, 25F
文章代碼(AID): #1FGeZxgR (Employ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