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五一勞動節到底要不要補假

看板Employee作者 (狗褲襠留給你老媽鑽!)時間13年前 (2011/04/27 22: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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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常問的問題莫過於今年五一勞動節是否要補假,目前勞委會跟 台北市、新北市勞工局都有出來做解釋,但相信看得懂的沒幾個人,其實解 釋起來不難懂,首先我們看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 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由此可知我國 正常工時最多是八十四小時,相當然爾眾老闆們當然是給他訂最多的八十四 小時啦,因此大部份的勞工正常休假型態是隔周休二日。 再來看到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三條:「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 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再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第二十三 條(很長,我只截取部份條文):「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如左 :三、革命先烈紀念日 (三月二十九日) 。 四、孔子誕辰紀念日 (九月二十 八日) 。六、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 (十月三十一日) 。 七、國父誕辰紀 念日 (十一月十二日) 。本法第三十七條所稱勞動節日,係指五月一日勞動節 。.....」。 到這邊很多人會覺得奇怪的是,規定是隔周休二日,可是現在大部份的公 司都是周周休二日,再來是勞基法定的這些以前會放的節日,現在也沒人在放 ,原因就是大部份的公司把上面列的那些怪怪節日拆掉拿去補到禮拜六去了, 最後勞工所能放的假日會比勞基法規定的多,所以這是法所允許的,因此五 一勞動節其實大部份的人已經在某個禮拜六休掉了,整體來看對勞工來說並無 損失,所以免補了,但如果公司採取隔周休的話,會因為五一勞動節遇到假日 而少放一天,所以要補,除此之外上面講的鳥鳥節日也都要放。 其實這些方式都合法,但在勞工進公司之時,公司就應該跟勞工說明清楚 ,可是相信大部份的老闆也根本搞不清楚,公司為了省錢人資或是法務都是隨 便抓了人去做的,遇到這樣的狀況必然一知半解,雖然沒有跟勞工說明清楚, 但就目前我國的工時型態大多是這樣子的。由此可看以發現我國勞基法不但過 度偏向資方,而且也非常不合時宜,選舉可能拿出來講一講說要修法,選完以後 嘛....ㄎㄎ,最後,祝五一勞動大遊行順利,也希望能為我國長期弱勢的勞方發 出正義之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49.89 ※ 編輯: jeust 來自: 61.57.149.89 (04/29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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