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教程修課問_教材教法的先備課程?
各位好:我是目前在修課,又同時在國中代課的老師,因為沒有教師證,所以又回校念。
目前已經修了2個學期,進到第3學期,我可以選擇修"教材教法"了。
我目前在成功大學念書,她前天email告訴我說,
依據本校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要點第九點規定「九、…「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先修
課程為「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課程」,且「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應於教
育學程修業第三學期起修習;修畢「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者,始得修習「分科/分
領域教學實習課程」(教育學程修業第四學期起)。…」
經查你目前修課情況,尚缺1門教育基礎課程及1門教育方法課程,並不符合修讀「地球科
學科教材教法」資格,請於9月21-25日期間逕自上網辦理退課。
若你已加選課程或利用跨校選課選修以符合修「教材教法」資格,可則忽略此信。
提醒你,若未依規定選課,日後若有所修課程無法採認學分問題,需自行負責。
----
在國立成功大學教育學程修習辦法中,只有提到「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課程」先修課程為
「教育基礎課程」及「教育方法學課程」,光看這句話,我實在不太能理解它是指要修滿
教育基礎課程至少2 科4 學分、教育方法學課程至少3 科6 學分???
我另外另外在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生教育專業課程修習要點中,也僅提到"(三)教材教法
及教學實習課程:包括分科/分領域(群科)教材教法、分科/分領域(群科)教學實習
,共四至六學分。修習該二科目之前,應至少修習十二個教育學分。"並沒有強制要先修
畢教育基礎課程與教育方法學課程的必修學分數。
在國立中山大學中等學校教師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教育專業課程科目及學分表,提到
"教育基礎課程/ 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之先修課程,至少 2 學分。
教育方法學課程/ 分科/分領域教材教法之先修課程,至少 4 學分。"
----
我覺得困惑,而且因為課真的很難排,所以想在版上請教大家,有這樣子的一個規定嗎?
一定要修滿?因為我已經修了14學分,且包含基礎課程1 科2 學分、方法學課程2 科 4學
分,依照臺灣師範大學與中山大學的部分我是可以在這學期選教材教法的,但成功大學的
部分是要我在這學期若能選1 科基礎課程、1科方法學課程,才能同時修教材教法。
除非我把本來必修的課退掉,明年修,或跨校選修,但這兩個都有風險,而且我的規劃被
打亂了。
我應該要不理它,照著我的規劃修課?
還是要跨校選修,但我沒辦法去上,因為我要教書,只好讓它當掉?
還是退掉必修的課,在看明年要怎麼排,也是會跨校選一個博班的課程抵我衝堂大學課?
有關於這個問題,實在關係著我什麼時候可以畢業,因此冒昧來這邊請教大家,集思廣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130.8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ducation/M.1442109953.A.9D7.html
→
09/14 01:29, , 1F
09/14 01:29, 1F
推
09/14 12:59, , 2F
09/14 12:59, 2F
推
09/16 07:57, , 3F
09/16 07:57, 3F
→
09/16 07:58, , 4F
09/16 07:58, 4F
→
09/16 07:58, , 5F
09/16 07:58, 5F
→
09/16 08:00, , 6F
09/16 08:00, 6F
推
10/04 14:49, , 7F
10/04 14:49, 7F
推
10/04 14:52, , 8F
10/04 14:52, 8F
→
10/04 14:52, , 9F
10/04 14:52, 9F
→
10/04 14:52, , 10F
10/04 14:52, 10F
→
10/04 14:52, , 11F
10/04 14:52, 11F
→
10/04 14:52, , 12F
10/04 14:52, 12F
→
10/04 14:52, , 13F
10/04 14:52, 1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