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2008十大教育新聞解讀:公私營學校 教師待遇齊步
時間:97年12月4日
新聞概述:
縣市政府辦理的公辦民營國中小因權責屬於地方政府,出現「租用」、「特許」、「BOT
」等不同型態,學校定位更區分為私立與公立,學校教職員待遇較低。教育部經部務會報
通過後,未來將修訂特別法統一規範,教師待遇將全部比照公立學校。
新聞評論:
同為春風化雨,讓不同受雇者接受不同的待遇及退休制度,顯然有其不合理之處,在馬英
九總統政見中也特別列舉公私教師待遇漸進拉齊,在教育發展上有其正面價值。
但台灣的私校早期屬於特許事業,甚至多為黨政軍特領導人或其家族所開設,在經營上又
可分為兩塊:國中小以收取望子成龍的高期望家庭子女為學員,高中職以上則在補政府長
年以來公辦教育之不足,於是在私校經營的輔導監督上產生混淆:學費該不該管制、課程
該不該管制、師資該不該管制、待遇該不該規範等,均產生歷史悠久的糾葛,在少子化日
益明顯的現在,私校的存之定位正好予以重新考慮,時機適當。
我們認為目前私校教師既無基礎年金保障,又無職業年金保障,實質成為台灣社會安全中
的年金孤兒,立法行政部門確應加速補洞,而私校教師既不適任勞基法,但又常揹負著招
生的壓力、過長工時的勞動,已變成最無保障的私部門勞動者之一,相較之下,一些大型
私校不斷將台灣經營私校之盈餘挪至創辦人之故國開設學校,其資金挪移之適當性亦令人
好奇,值得教育部追查。
其次在私校經營上亦應避免英國式公校負責吸收中下階層子女、私校負責吸收上流社會子
女的兩極化,兩者教育成本本不相同,最後社會卻又要求平等看待,這樣扭曲教育價值的
發展必須提早被預防。
吳忠泰/全國教師會理事長
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27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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