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咖自治條例通過 18歲以下禁入

看板Education作者 (!!ez魂!!)時間15年前 (2008/10/17 10:20), 編輯推噓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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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咖自治條例通過 18歲以下禁入 〔記者曾德峰/板橋報導〕台北縣議會昨天3讀通過網咖自治條例,縣政府預計1個月內公 布實施,未來網咖的設立,須距離學校400公尺,且18歲以下不能進入,面對這些限定, 縣府經濟發展局長陳佐鎮坦承很難執行,被問到400公尺是否符合現況時,他說,「跟我 沒有關係,是議員討價還價而來!」 須距學校400公尺 縣議會昨天審查「台北縣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也就是俗稱的網咖自治條例,當討 論到營業場所應距離學校幾公尺時,有議員認為,距離愈遠愈好,也有議員認為應符合實 際情況,於是從1000、450、400公尺到縣府提案的200公尺都有,各有支持議員。 議長陳幸進眼見意見分歧,逐一詢問支持幾公尺的有幾位,但仍無共識,幾經討論,最後 裁定400公尺。議員林秀惠詢問,縣內328家網咖業者,符合這項規定的有多少?未來實施 ,有多少業者可以符合?陳佐鎮答覆,328家符合距離250公尺的有58家,距離400公尺的 則沒有,未來要符合400公尺非常難,「可能會有,但很少」。 官員說與他沒有關係 議員蔡淑君提醒陳佐鎮,對提案內容應有主張,要有輔導決心,更要為政策辯護,不是議 員講的都好,把責任都推給議會;陳佐鎮答詢,法案送到議會,原本說明的是200公尺, 400公尺是議員討價還價的結果,跟他沒有關係。 此話一出,引發蔡淑君抗議,議員江永昌也發言聲援,部分議員對陳佐鎮的答詢也紛紛苦 笑、搖頭。接下來討論是否擬定落日條款時,陳佐鎮又說,議員的質詢他不能不答,法案 送到議會時沒有,議會認為需要,他只好草擬出來,讓大家集思廣益,還說「要訂落日條 款,我也搞得很痛苦。」這席話,又引發議員一陣議論。 多位議員提出需保障現行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網咖業者的權益,主席陳幸進裁定不擬定落 日條款,並強調未來條例施行一段時間後,應檢討修正,宣布3讀通過這項網咖自治條例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016/78/17q14.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2.174.239

10/17 12:24, , 1F
陳佐鎮感覺很無力啊,已經放給它去了…
10/17 12:24, 1F

10/17 17:44, , 2F
200公尺條例還不如週一至週五
10/17 17:44, 2F

10/17 17:44, , 3F
去網咖讓導師或主任們被抓網.....
10/17 17:44, 3F

10/18 02:56, , 4F
老師和主任應該於法無據把學生抓離吧
10/18 02:56, 4F

10/18 02:57, , 5F
除了上課時間之外…下了課是家長的事
10/18 02:57, 5F

10/18 13:29, , 6F
北七喔 那整個永和都沒有網咖啦
10/18 13:29, 6F

10/18 20:45, , 7F
推inmoking
10/18 20:45, 7F

10/19 12:50, , 8F
學校那麼悶還怪小孩被網咖吸走
10/19 12:50, 8F

10/19 23:55, , 9F
總覺得樓上的大大推文充滿批判性!
10/19 23:55, 9F

10/19 23:57, , 10F
學校有成立的目的跟宗旨,並非遊樂場所
10/19 23:57, 10F

10/20 07:50, , 11F
照樓樓上的看法,那就去網咖"快樂學習"吧…
10/20 07:50, 11F

07/07 13:11, 4年前 , 12F
除了上課時間之外…下了 http://yaxiv.com
07/07 13:11,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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