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機關回收碳粉匣不再優先 環團火大

看板Ecophilia作者 (高級雜工)時間16年前 (2008/07/16 10:45), 編輯推噓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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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媒體或網址: http://news.aol.tw/nationaldetail.jsp?keyid=8237397364110004788 作者:記者朱淑娟、鄭朝陽/台北報導 來源:聯合報 發布時間:2008-07-15 02:52:31 立委鍾紹和、鄭金鈴昨天提案修法,取消公務機關應優先採購環保碳粉匣的規定,引發田 秋堇等立委和環保團體強烈反彈。田秋堇批評,馬總統高喊節能減碳,國民黨立委卻反其 道而行,「我搞不清楚政府是誰在領導?馬政府不是詐騙集團,是什麼?」 環保署「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六條規定,處理廢棄物的優先順序應先考量「再使用」, 其次才是「再生利用」;國民黨立委與環保署昨天聯手在委員會提案取消這個優先原則, 首當其衝的就是碳粉匣。 目前市售碳粉匣分成回收充填再使用的「回收匣」,以及用過即丟、回收破碎再製的「原 生匣」。回收匣可重複充填碳粉使用,減少製造新匣的能源消耗;原生匣業者雖然強調高 品質,但較耗費資源,價格也比回收匣貴三到六成。 不過,環保署同時頒給回收匣和原生匣「環保標章」,讓消費者難以分辨誰比較環保。因 此,環保署依資源回收法精神訂定「綠色採購」規定,要求各公務機關優先採購回收匣。 鍾紹和主張,現行法條將「再使用」、「再生利用」排出優先順序,不利推廣多元回收途 徑,「不同產品應有不同處理方式。」環保署長沈世宏也說,廢棄物處理應採取最佳的減 量方法,亦即以焚化處理也行。 據了解,目前共有三家原生匣業者領有環保標章,有業者賣碳粉匣給公家單位時,因前項 規定受阻,多次向環保署抗議,環保署也都搬出該法力擋。該修正案昨天再度闖關,未來 如果三讀通過,等於是清除了原生匣的「路障」。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昨天孤軍奮戰,她強調,修法違反國際潮流,環保署應堅持資源回收立 法精神,不能為了特定業者,「把一個公平的法修得不公不義。」 投資生產回收匣的榮科實業協理黃郁乘說,節能減碳應從碳粉匣做起,回收匣業者本來就 慘淡經營,若修法通過,恐雪上加霜。田秋堇則強調,「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涉及龐大利 益,「賺錢要取之有道,但不要傷害國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國家研究院AcademyEarthAstroEcophilia環境板 ╯ 。 ╯ ╩╯ m3m3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01.53

07/16 11:27, , 1F
黃淑英,幹得好,我挺你
07/16 11:27, 1F

07/16 11:29, , 2F
回收夾漏碳嚴重 這漏掉的碳要算在誰頭上..
07/16 11:29, 2F

07/16 12:02, , 3F
算在賣你碳粉匣廠商的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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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2:28, , 4F
那這樣還有使用回收夾的必要嗎=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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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3:14, , 5F
如果您覺得不划算或不方便可以不用回收匣,沒人強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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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6 13:23, , 6F
前面5393篇既是針對此修正案的問題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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