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淡江體育館使用規範!!!重要!!!
淡江大學紹模紀念體育館使用規範
1. 進入本館桌球室、羽球場、排球場及籃球場等場地運動或活動者,應穿著運動服及運
動鞋,並事先清潔鞋底,禁止穿著皮鞋或高跟鞋等會損壞球場地面的鞋類,但地面已鋪防
護地墊及地毯時不在此限。
※註:桌球室、羽球場、排球場比賽場地為其範圍內。走道、電梯除外。
七樓籃球場皆為此範圍內(違者禁止進入七樓)。
2. 本館內禁止赤膊及著拖鞋。
3. 本館內除飲水(不含飲料)外一律禁止飲食並不得攜帶相關物品進入。
4. 本館內禁止吸煙、嚼檳榔、嚼口香糖、造成環境髒亂、燃放鞭炮、施放煙火及其他違
反公共安全之行為。
5. 本館內禁止攜帶寵物及違禁品。
6. 本館內各項設施、電器設備(含照明、影音視訊及空調)及器材等均須依規定借用並
遵守其使用規範,禁止擅自啟用或任意搬動。
7. 本館未經體育室許可,禁止塗鴉、場地劃線、增設標誌、擺設攤位、張貼或懸掛宣傳
性物品。
8. 使用者應愛惜維護本館之各項器材及設施,如有損壞,應負賠償責任。
9. 禁止使用館內任一插座。
10. 使用者如需作現場錄影、轉播、錄音者,應自備相關設備,且其攝錄內容不可有損本
校形象,否則依法追訴其責。
活動兩天,主辦單位將會在各場地派人巡視,如發現有人違反以上規章,將處罰金新台幣
500元整。
例如1.:若同學穿著高跟鞋入內,被工作人員發現,則此人將付罰金500元。
例如2.:若同學在館內飲食,被工作人員發現,其將同學趨離館內,若同學不服從或累犯
,工作人員會將其食品丟掉。
*罰金為現場繳交,皆不算在報名隊伍內,請各校領隊告知欲進入體育館須遵守之規範;
若未能現場繳交,該名同學將簽下悔過書,並在活動結束後一周內由該名同學之所屬校系
轉帳罰金,確認無誤之後會將悔過書原稿寄回該校系。此處罰實為嚴重,請同學務必遵守
,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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