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羽球競賽規則
【羽球競賽規程】
一、活動主旨:為提倡羽球運動,促進各校間良好互動及情誼,特舉辦本比賽。
二、主辦單位:台灣大學
三、協辦單位: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系學會
四、比賽日期:民國97年5月17日(六)~民國97年5月18日(日)
五、比賽地點:台灣大學綜合體育館羽球場
六、比賽項目:男女混合羽球
七、參加資格:以各校日、夜間部或研究院(所)經濟相關科系之學生,九十六
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教育部頒佈之正式學
制者)為限。
八、獎勵:取前三名頒發獎盃
九、報名人數:每隊可報名20人。
十、比賽規則:請參考羽球比賽規則
十一、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羽球比賽規則】
1. 比賽開始前20分鐘需派代表至該比賽球場紀錄台進行登錄。若參賽隊伍在原開賽時間
前5分鐘仍未登錄,在比賽時間10分鐘後仍未出賽,或經查獲以非登錄球員進行比賽,則
該比賽無效,並沒收該比賽。如有沒收比賽情況發生,對手前三點以3:0,比數21:0
21:0 21:0獲勝。
2. 比賽採五點制各點依序分別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3. 球員不得兼點,不可任意調點。
4. 採新制落地得分制。
5. 五戰三勝制,預賽和決賽五點均賽完。
6. 每場每點皆為21分,三戰兩勝,11分換邊。
7. 非參賽者未經主辦單位同意請勿任意踏進比賽場內。
8. 參賽者請穿著正式隊服或運動服與羽球鞋上場(至少需為膠底鞋),其餘不合規定之
鞋類一律禁止踏入比賽場地。
9. 凡比賽發生非規則或本章成無明文規定之問題,則由裁判群決定之判決為終決。
10. 其餘比賽規則依最新國際羽球規則為準。
【晉級規定】
1. 預賽採分組循環,分組依照抽籤決定。複賽採單淘汰,取冠亞季軍三名頒發獎盃。
2. 分組比賽先比勝場數,勝場數多者晉級。
3. 如遇兩隊成績相等時,則看對戰成績,勝者得勝。
4. 如遇三隊或三隊以上成績相等時,則比總勝點數。如仍相同時,則比總勝分數。再相
同,則由大會主持抽籤決定。
這是根據一領所改的競賽規則,但是若之後有改動,以最新公佈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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