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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攜手和妳一起成長)時間19年前 (2007/03/04 11:28),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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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ltlake (SaltLake)》之銘言: : ※ 引述《JosephChen (攜手和妳一起成長)》之銘言: : : 不見得。 : : 資訊透明並費「資訊免費」,請看清楚不要亂下結論 : : 而是「透明」,是任何人都有機會取得 : : 而取得價錢,和我前面講的供需一樣 : : 很稀有的比較貴(要是你能拍到XXX和OOO一起從賓館出來, : : 這兩個都是重要人物且只有你拍到) : 這個是資訊但是不能說是透明的 : 還是你打算宣揚人人都偷拍別人的天賦權利 :p : 而且偷拍重要人物到底要不要用法律加以限制也不是沒有爭議 : 比方說偷拍總統大便然後登出來算是滿足人民之的權利嗎? : 關於資訊透明我國也只規範到高官高級事務官財產透明 沒有規範到 : 這些人到賓館就有義務被偷拍吧? 我只是要舉例某些東西比較難取得、比較希有才會比較貴啦 (我用照相手機拍中正紀念堂,照片如果能賣,價錢也是肯定極低) 覺得這樣不太好請自行用任何其他合法的例子代換:) 我對隱私權沒什麼研究 不過現行的作法應該都是採取是否在「公開場合」為標準 假設我裝針孔在臥室裡(例如璩美鳳案),則會被告到破產; 如果我是在賓館的「大門口」,則沒有事情。 因此法律應該已經有相關規定了。(不過法律沒規定犯法的行為,不代表就是好的~) 從「公開場合」這個角度來說,賓館門口是任何人都可以正常經過的地方 因此X週刊在這些地方拍,通常不會侵犯到隱私權(不過可能會侵犯肖像權) 因此,你說「這個是資訊但是不能說是透明的」 沒錯,因為這資訊並不是網路點一點就有的,而是必須跟監N小時後才可能拍的到的 這些資訊當然是不透明。 而X週刊之所以有人買,就是因為他們在不透明的玻璃上,偷偷挖一小洞讓他透明:) -- 老張開車去東北 撞了 肇事司機耍流氓 跑了 多虧一個東北人 送到醫院縫五針 好了 老張請他吃頓飯 喝的少了他不幹 他說 俺們那嘎都是東北人 俺們那嘎特產高麗蔘 俺們那嘎豬油炖粉條 俺們那嘎都是活雷峰 翠花 上酸菜 俺們那嘎沒有這種人 撞了車了哪能不救人 \/\ 俺們那嘎山上有珍蘑 那個人他不是東北人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1.58.50.222

03/05 00:52, , 1F
沒錯啊~公開場合很重要 而且公開場合還有肖像權
03/05 00:5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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