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 合法犯罪:非法正義(雷)

看板Drama作者 (天降六月雪)時間14年前 (2009/10/12 00:52),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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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台北灰濛的天空彷彿有千鈞重。 在晴西餐廳吃完早午餐,撐著雨傘從興安街漫步走向城市舞台, 兩點不到,入口處早已萬頭竄動。 用風卡換了本說明書,才要翻閱,一想到這是齣「推理劇」, 連忙按住心中的好奇,目光止於《劇情簡介》之前, 在沉靜黑暗中等待舞台點亮的時刻。 關於《合法犯罪》的成就,網路上不乏諸多高見有深刻的探討, 因此這裡不擬再狗尾續貂,單單以一個屏風迷的平凡觀點分享一下個人心得。 《合》的主軸,著重於探討道德兼具絕對性和模糊性的矛盾; 這種題材,早從神權時代就以約伯質疑上帝為起點, 直到高舉理性主義的今日在電影、文學、ACG等領域上氾濫成災, 我們向來對這種「道德的相對主義」的主題並不陌生。 但《合》的新意,在於用推理的新衣來包裝後現代主義的老哏。 這使得我們無須講究《合》在推理層面上的薄弱無力, 正如黃導所云:「這是一齣沒有神探,沒有智慧型罪犯的推理劇」。 《合》不需要福爾摩斯、不需要莫里亞提博士, 因為他所處理的議題連神探和怪盜都無能為力。 由於國修老師、寶明大哥在主線中的耀眼光彩, 以及黃導的詮釋手法, 使得《合》在支線部分的苦心經營常被觀眾忽略。 《合》的故事中心雖是一起謀殺案, 但它試圖藉由數段衝突來拼湊對於道德的批判: 修哥、寶哥、小杰:理想和現實的妥協與衝突? 朱董、朱夫人、何光容:金錢可否「交易」喪子之痛? 何光容、顧思喬:禁忌之戀的合理化及彼此對愛情的一廂情願? 寶哥、鈺珊、葳葳:用暴力捍衛親情的正當性? 尾巴、安安:用暴力捍衛愛情的正當性? 每一段衝突都在質疑「善」、「惡」的定義; 也可以這麼說:每一段衝突都緊扣著「合法犯罪」這個核心思想。 任何一位角色都無法輕易被歸類為「好人」或「壞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合法犯罪」的合理化原因, 這使得所有角色的立場都顯得可疑; 唯有「小杰」和「張有亮」這兩位人物在故事時間軸內的道德立場非常明確: 小杰代表教條式的善; 張有亮代表教條式的惡。 因此相對於其他「偽君子」的曖昧不清而言, 這兩個「真君子」、「真小人」是整個戲劇中最重要的道德尺度。 對於某些習慣善惡二元論的觀眾來說 (這類觀眾通常會預設一個故事中必定有好人和壞人), 小杰和張有亮是他們在一片混沌之海中必須緊抓不放的浮木。 但這事實上反而會造成《合》在批判力道上的軟弱無力: 在全劇真正進入核心論述的最後一段中, 觀眾稍一不慎即會以小杰為尺度,將修哥和寶哥打入「壞人」的行列。 這使得《合》雖以道德批判為訴求,最後仍不得不屈服於主流道德的束縛。 另外一個有趣的地方,是《合》隱含了對媒體的批判。 在現代社會,作為「第四權」的媒體以報導「事實」為理由佔據了「真相」的解釋權, 這種現象在《合》中被表現成一種無法言喻的恐懼: 張有亮不需使用暴力,他僅僅以「公佈偷拍帶」為由, 就能迫使鈺珊和安安屈服、也能迫使寶哥無法透過正常法律途徑加以制裁, 這或許隱喻了個人意志在媒體自以為是的社會正義中的無能為力。 畢竟我們已習慣了媒體使用「淫照」、「人妖」這類字眼來充當道德審判官, 致使私底下常「速限五十卻開到六十」的我們極度恐懼媒體所豎立的火刑架。 這似乎有意無意撩撥了「合法犯罪」這個主題的絃外之音。 最後不得不提的是:《合》雖然網羅了許多知名卡司, 但唯有國修老師和寶明大哥的精粹火候自始至終掌握了全場的焦點, 兩位大師和蘇銘哥出神入化的舞台設計堪稱是《合》最成功的三要素; 德剛哥、珊珊姐、志杰、于喬、亮哲受限角色本身的限制,仍然有超水準的演出; 家瑞、毓棠、浩詠的表現極為稱職,令人無法忽視; 至於何戎、徐薇、小蜜桃,雖能令人感受到他們演得很用心、用力, 可惜仍然和角色本身有一種明顯的疏離感, 彷彿這樣吃重的要角已超出了所能負擔的極限。 無論如何,仍要感謝《合》所有幕前、幕後人員的辛勞, 作為屏風第卅九回作品,這是一齣能令屏風迷驕傲向親朋好友大力推薦的成功佳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2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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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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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qWq_kZ (Dr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