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規六 法律部分 請各位參考

看板Drama-Ticket作者 (遠離致癌肥胖因子)時間11年前 (2012/09/25 00:56), 編輯推噓9(16736)
留言59則, 2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近日實在被這件事煩得很~ 剛好有點空 查了一些法律見解 順便提出我對於各位針對板規六違法部分提出說明 有人質疑版主 並不限制販賣高於票價的票卷就是允許黃牛 所以這就是失職~~ 這部分我必須先提出說明 不限制販賣超於票面價票券跟允許黃牛完全是兩件事 (沒錯!這是我個人見解~~就像你們覺得是 是一樣的) 原因我就寫在下面給大家參考 第一、原因我之前說過了,買票其實會有許多的成本 機會成本 皮鞋成本,如果我能證明我確實損失了這些成本 並不會構成所謂的"營利" 第二、法律上的根本很清楚了 如果你認為我開放販賣票面價是允許黃牛 那請有這樣的人提出證據,你不能說 "因為我認為....所以......" 這樣你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第三、黃牛的定義,跟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間的關係 必須同時是確定的 我貼一條新聞給各位看~~~ 一名民眾指出,年初她因買不到1月中舉辦的陳奕迅演唱會門票,瀏覽網路拍賣平台,希 望看看有沒有人願轉讓門票,卻意外找到一名拍賣帳號為pedra0729的賣家,已售出8張該 演唱會門票,且以票面價近兩倍價格售出。她進一步搜尋,發現這名賣家姓張,在廣播電 台任職,且之前也賣過許多明星演唱會、運動比賽的門票,她認為這名賣家行為可議。 對此,張姓賣家說,已因此事遭公司革職,希望外界高抬貴手,其餘不願多做回應。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指出,從這名賣家持有的票券數量及出售價格來看,「已 ^^^^^^^^^^^^^^^^^^^^^^^^^^^^^^^^^^^^^^^^^^^^^^^^^^^^^^^^^^^^^^^^^^^^^^^^^^^^^ 經影響市場秩序」,可認定是販售黃牛票牟利,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非供自用, ^^^^^^^^^^^^^^^^^^^^^^^^^^^^^^^^^^^^^^^^^ 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民眾若發現 這類違法情事,可向警方檢舉以收嚇阻之效。 請看這則新聞,裡面有提到 必須"足以影響市場秩序"",所以當你在質疑的時候 請先證明 這樣的行為"足以影響市場秩序",如果不能,我仍然不認為你可以 說我允許黃牛。 第四、在網路販賣票券的問題,以下有消保官對於這樣的見解,我建議有質疑 的人也請看一下。裡面有提到"囤積"的概念,如果你認為我賣你一張票違法, 那也請你先證明我有"囤積" (以上出處 http://www.ilf-tw.com/ilfmain/modules/newbb/viewtopic.php?topic_id=1665&forum=4 ILF網路法律論壇) 消保官認為:該條款是要處罰有人囤積居奇,先買(扣)下票券,再待價而沽來賺取費用, 他的見解有其道理。反之,如果係真正購買人主動邀約;但本站認為:本身透過代購的方 式來謀(牟)利,很容易有灰色地帶,所以,除非自己也是購買(團體)之一,或並無因代購 而獲利或獲利微薄到可以忽略不計,否則,均仍違反本條款。 相關的法律見解中,也有人提到 "那旅行社是不是也算黃牛" 因為旅行社也是先切票 然後再賣 這確實產生了所謂"營利"行為 這部分在許多討論中都可以見到 目前仍是雙方各有爭論!! 建議可自行google!!! 第五、我已經在版規六中也有寫到,"請買賣雙方注意" 如果你自己不去注意原本的票面價買貴了 卻要我來負責,我想請問 這是我應該對你負責的嗎???? 請搞清楚,我只是一個 "BBS的版主" 成年人本來就應該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第六、以PTT的站規來說,之前對於此一事件已經申訴過了 最後的判決 是原告敗訴,對於我來說 這也代表了站方對此一事件的同意~ "版規六,站方是沒有意見的" 如果你認為這是違法~~那請也一起申訴站方!!!! 另外,可以跟大家說的是~~多年前在寫這個版規的時候 我有先寫信去問站方,站方給我的答覆是沒有問題的!! 交易的成立,在於雙方同意,你自己也同意高於票面價的情況下 如果是違法,那你不也是違法嗎??? -------------------------------------------------------------------------------- 以上就是我對於相關法律問題的見解,當然,我不是念法律的 我只是看了一些別人家的見解 然後歸納出我的見解罷了!! 對於版規六 我仍然堅持我的看法與想法 我是各崇尚自由經濟的人 1.對於市場交易我也一直認為就應該是"自由"的 2.成年人就應該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 基於以上兩點 我仍然認為我在版規六上是對的~~ ------------------------------------------------------------------------------ 以下是後記: 我個人對於網路上你一言我一語的爭辯一點興趣都沒有 我也不喜歡你PO一篇我PO一篇的 本篇就是我的見解~ 如果有不同想法的 請PO 請回你的想法~我非常歡迎 但請不要叫我一條一條的回覆你 這也不是版主任務,我也沒有義務!!!! 另外也給認為"寫出版規六,就是違法,就是失職,所以就應該要下台"的人 不認同別人的想法,就是不認同,我們的想法不同,並不代表我們是仇人 是電視新聞看太多嗎?? 還是你對PTT規範不夠清楚??? PTT哪一條寫了 寫出違法的版規版主要下台負責的??? 前提是~~~請你先證明違法~~ 在沒有證明有罪之前 每個人都是無罪的 況且這不是罪~ 我也不會因為你跟我的想法不同就對你怎麼樣~ 但也請注意個人言詞 若有人身攻擊 這絕對是不允許的~~~ 我有時候會想:到底這個社會是發生什麼事情了!! 每個人在網路上的都是聖人?? 並且要求網路上的每個人都是聖人!! 自己回頭看一看 自己、身邊的人、周遭的人....有這麼多嗎???? 我想 並不是的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4.180 ※ 編輯: Zypreax 來自: 118.233.254.180 (09/25 00:58)

09/25 02:34, , 1F
雖然之前認為板主偏袒某id 還是要說板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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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3:03, , 2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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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8:42, , 3F
辛苦了 以後要找票 自己上Y拍或露天找吧 到時後被騙不要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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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8:43, , 4F
那邊跟這裡都要收代買費 但那邊被騙的機率更大 一堆愛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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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8:44, , 5F
辛苦板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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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8:44, , 6F
是否可規定寫出票面價或是公關票,資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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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8:49, , 7F
很討厭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買賣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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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8:58, , 8F
支持!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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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06, , 9F
我支持版主的看法 不過請版主規定 賣票的人 寫出明確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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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07, , 10F
不要一直用站內信 要貴可以 就是寫出來 不知道可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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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30, , 11F
版主加油!另外寫明售價又會被正義魔人亂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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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37, , 12F
那可以把明確價格寫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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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48, , 13F
我支持寫明價格~但要附帶管一下那些看到價格就亂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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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09:50, , 14F
不然只要寫比原價高~有人就不管什麼原因亂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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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1:35, , 15F
版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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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2:50, , 16F
板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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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4:59, , 17F
什麼時候輪得到你解釋法律? 打110就能問的東西不會問?
09/25 14:59, 17F

09/25 15:00, , 18F
那這樣警察都不用抓人了 每人個都說排隊時間成本好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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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03, , 19F
你應該負責 因為站規寫的 不懂法律又不看站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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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10, , 20F
#1GN37YM6 (BoardCourt) 組務哪來的定案判決?
09/25 15:10, 20F

09/25 15:10, , 21F
申訴案因程序錯誤而駁回,檢舉案審都不審根本沒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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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13, , 22F
你的所謂自由市場觀念是一種,如果今天換成醫院掛號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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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14, , 23F
排隊,花時間精神成本去排隊,高價轉賣給需要的病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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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也以自由經濟觀點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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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15, , 25F
有興趣去youtube搜尋Michael Sandel的演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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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16, , 26F
世界上有兩種觀念OK,但法律就是得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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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16, , 27F
你講了一大串,都無法駁回我的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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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16, , 28F
"如果排隊叫作成本,警察以前抓的人全都無罪了,哪個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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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16, , 29F
不是排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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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5 15:17, , 30F
難道被抓的人不會替自己辯解排隊花時間成本嗎?
09/25 15:17, 30F

09/26 00:17, , 31F
版主加油!!!
09/26 00:17, 31F

09/26 09:51, , 32F
...硬凹 一張n元的票賣到2n就是影響市場秩序了還要證明啥
09/26 09:51, 32F

09/26 11:35, , 33F
G版友請你看一下我的文章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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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1:36, , 34F
賣黃牛是違法沒錯~~但你要說我的版規六是縱容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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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1:36, , 35F
這完全是兩件事情~~你必須證明兩件事是同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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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1:37, , 36F
你才能說我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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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1:37, , 37F
不然你可以去打110說我寫這樣的版規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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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1:38, , 38F
如果這樣都成立~你的指控才成立~~請弄清楚邏輯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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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1:38, , 39F
有沒有違法也不是你說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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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1:39, , 40F
這樣就像是 你在拍賣網買到貴的票~~卻去說是奇摩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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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1:40, , 41F
你不覺得這很奇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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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13:37, , 42F
按照z板主所言 這個板不用板主也可以 您自行請持吧
09/26 13:37, 42F

09/26 14:50, , 43F
這裡沒有人買了黃牛票之後來罵你,問題是你放任違法行為
09/26 14:50, 43F

09/26 14:52, , 44F
在網拍看到黃牛票,檢舉後網拍沒處理,才會說是網拍的錯
09/26 14:52, 44F

09/26 14:52, , 45F
不是怕買貴,而是不想在PTT看到違法黃牛氾濫你還不懂嗎??
09/26 14:52, 45F

09/26 14:54, , 46F
板規有可能讓板上出現違法黃牛文,板主就有責任管理修正
09/26 14:54, 46F

09/26 18:15, , 47F
同意要賣貴可以,但是要寫出來 不然這樣站內信喊價
09/26 18:15, 47F

09/26 18:16, , 48F
等同於讓黃牛多了一個管道售票
09/26 18:16, 48F

09/26 19:30, , 49F
你沒有違法,但你不能讓違法者PO文,理解沒?
09/26 19:30, 49F

09/26 19:30, , 50F
你違反的是站規,違法的是賣黃牛票的人。我沒說你違法
09/26 19:30, 50F

09/26 19:31, , 51F
警察抓人不看成本的,賣比票面高就是違法,這難懂嗎?
09/26 19:31, 51F

09/26 19:31, , 52F
而賣比票面高就違法=po文者違法
09/26 19:31, 52F

09/26 19:31, , 53F
而站規:版主有義務阻止違法的PO文,所以你違反站規
09/26 19:31, 53F

09/26 19:31, , 54F
..................我在站長板寫這麼明白了,還看不懂?
09/26 19:31, 54F

09/26 19:33, , 55F
請重看【版主責任與義務】這個站規好嗎?
09/26 19:33, 55F

09/27 17:21, , 56F
就錯是helpbuy的代買費也有公式 啊這裡咧
09/27 17:21, 56F

09/29 00:53, , 57F
黃牛不管 又多一個地方可以賺錢了 耶比~~
09/29 00:53, 57F

10/08 00:18, , 58F
一個願打 一個願挨,總比錢匯了票也拿不到好,版主辛苦了
10/08 00:18, 58F

10/11 00:26, , 59F
拍那種深不見底的黑要安全多了 啾咪~
10/11 00:26, 59F
文章代碼(AID): #1GO92dYI (Drama-T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