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修] 經濟的學分認定

看板DoubleMajor作者 (面對大海的時候)時間15年前 (2010/09/17 21:24),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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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雙修系所:經濟 2、原系所:法律 3、請益內容: (1) 想確認一下學分的計算是按照雙到的那個學年度的課程規定計算嗎? 譬如我97年雙修核准, 那是適用97年度入學的規定嗎? (所以選修是16學分,而非95年的12學分?) (2) 我之前修經原上時名稱是經濟學原理實習一 可是後來隔一年修下的時候 發現課名已經改成經濟學原理與實習下 這樣"一、下"應該還是沒問題吧?? 先謝謝幫忙回答的同學或學長姐囉!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4.195

09/17 21:40, , 1F
1是 2應該是吧...都是經原應該沒差 擔心的話問系辦吧XD
09/17 21:40, 1F

09/18 13:57, , 2F
請洽經濟系辦 (02)23519641#283 吳助教
09/18 13:5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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