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畢

看板DoubleMajor作者 (沌魂)時間19年前 (2005/10/13 10:53),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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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輔系辦法 第十一條 修讀輔系學生,如係八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以前(含該學年度)入學者,其延長 修業年限累計不得超過三年,其餘則至多以二年為限。 所以說我現在如果有輔系 然後我想延畢。 我可以說我輔系學分還沒修完而延畢嗎? 假設大四我已經滿足本科系畢業條件。 還是說我沒有去申請放棄輔系的話我就直接退學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81.248

10/13 18:43, , 1F
沒放棄就自動延畢...
10/13 18:43, 1F

10/17 22:09, , 2F
謝謝^^
10/17 22:09, 2F

10/20 23:34, , 3F
請問最晚可以何時放棄啊
10/20 23:34, 3F
文章代碼(AID): #13JSmrv8 (DoubleMaj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