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財金輔經濟學分問題
我看了輔經濟系的說明
好像是說如果修了其他系開的統計一...只要再加修4學分經濟系所開課程即可
但由於統計一是財金系大二必修
財金系的課程也說:統計學一可以統計學充抵
所以想請問一下...我可以直接去修經濟系開的統計學一學期4學分那門課
然後同時抵兩邊的學分嗎?
另外:修經濟系為輔系的同學,若修畢經濟系所開之個體經濟學一、二(共6學分)、
總體經濟學一、二(共6學分),本系個體經濟學(3學分)、總體經濟學(3學分)可免修,
但須修高等統計(上)(下)共6學分來抵本系個經、總經課程,
多餘之學分可計入選修學分。
↑以上這段話是說在財金系規定畢業選修學分42學分中必須包括高統6學分...
還是要另外多修6學分高統?他所謂多餘之學分是什麼?是指個總經多出來的6學分嗎?
不好意思..請好心人幫我解答一下...我實在研究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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