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消費者質疑未限量 悠遊卡惹議
消費者質疑未限量 悠遊卡惹議
2011/02/24 18:13:2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4日電)王姓學生今天質疑,在台灣燈會購買限量悠遊超值紅包
袋,結果沒限量,感覺受騙。消保官與公平會官員今天說,如果業者涉及廣告不實,可處
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黃偉哲下午舉行記者會,王姓學生在會中表示,20日到苗栗參觀台灣
燈會,看到悠遊卡公司攤位,標榜「只要新台幣100元,即可購買一個『幸運悠遊超值紅
包袋』」,市價350元到2150元,且有1到100號,先到先選號,售完為止。
王姓學生表示,他看到現場不到20份紅包袋可選號,且用100元可能換得價值350元到2150
元商品,決定試試手氣,沒想到抽到1張印有哆啦A夢的悠遊卡,卡片沒任何儲值金額,又
不得退卡。
王姓學生說,他轉身到美食街用餐後回到原點又看到新一批紅包袋,根本不是廣告所稱「
售完為止」,當時很傻眼、生氣,明顯欺騙消費者。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公關行銷部資深專員林諭林說,王同學抽到的紅包袋絕對物超所值,
卡片市值超過350元,現場活動桌牌都有列出獎項,且「1到100號是用輪的」。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3處專門委員吳丁宏表示,當初悠遊卡公司以限量方式吸引消費
者消費,但實際上沒有限量,可能違反公平交易法廣告不實規定,若陳情人提出檢舉,會
進行必要的行政調查;如果調查屬實,依法可處5萬元以上到2500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費者保護官梁明圳說,消費者事先不知情商品價值,業者應充
分揭露資訊,讓消費者採取正確的消費行為。如果涉及廣告不實,消費者可根據消保法規
定向業者主張個人權益,即向消保官申訴或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業者解除押金、解除契
約或做損害賠償。
黃偉哲說,這個案例讓陳情人感覺遭詐騙,他呼籲公平會、消保會調查,避免更多消費者
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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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至少在價值上林專員沒說錯,這個一張賣390(真他X的貴)
和悠遊飾品一樣,買來後都供著,根本不敢拿出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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