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引產手術後胎兒死產或出生的判定

看板Doctor-Info作者 (只想低調地過日子)時間6年前 (2017/10/12 01:09),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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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20周以上經由檢查發現染體異常,決定做引產手術 引產手術後胎兒產出有呼吸心跳並非死產 (凌晨兩點43分產出到早上快六點嬰兒還有呼吸) 在我去戶政事務所及勞保局時,承辦人員都告知我只要嬰兒出生時有呼吸心跳就應該開立出生證明 且我上網查過相關案例,醫院也都會開立出生證明 但我在XX醫院做完引產手術後醫生說上述嬰兒狀況無法開立出生證明 請問是否如醫院所述,無法開立出生證明 為何我的案例卻無法開立,是我的認知有誤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3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octor-Info/M.1507741743.A.98F.html

10/12 10:48, 6年前 , 1F
的確得開立,然後入籍。再開立死亡證明除籍~(拍
10/12 10:4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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