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時共同經營餐廳的問題

看板Divorce作者 (嘎)時間2月前 (2024/02/01 00:15), 2月前編輯推噓3(304)
留言7則, 3人參與, 2月前最新討論串1/1
我弟弟近日因太太發現有傳一些出軌訊息準備要離婚 萬幸還沒有小孩 但因為他和太太有合開餐廳,搞得有些複雜... -- 狀況是: 弟弟五年前開始自己經營第一間餐廳(A),用爸爸鄉下的房子 原先說要付租金/孝親費給父母,但都沒有付 兩年前他第一間店賺的錢扣掉生活費, "全部"被弟媳投入第一間便當店(B),也邀父母出資一些 因為稍微有點賺頭,今年我弟媳很快找她的弟弟想開第二間便當店(C) 同樣的我弟所有的存款又被投了進去...弟媳也還去貸款...目前才剛開幕... -- 現在面臨離婚問題,弟媳宣稱兩間便當店B/C都是她的,外遇也是她...? 但我弟的存款為零,他的第一間店也需要周轉金 .............該給父母的也都沒給..........頭好痛= =||| -- 地點在高雄,想請各位推薦離婚/小商業官司的律師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2.1.1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706717715.A.38F.html ※ 編輯: qqcu111 (61.222.1.183 臺灣), 02/01/2024 00:18:39

02/01 10:26, 2月前 , 1F
弟媳宣稱兩間便當店B/C都是她的,外遇也是她?這是智奪便當
02/01 10:26, 1F

02/01 10:27, 2月前 , 2F
便當店嗎
02/01 10:27, 2F

02/01 22:16, 2月前 , 3F
房子不是她的吧,請她搬離吧
02/01 22:16, 3F

02/01 23:51, 2月前 , 4F
婚後財產共有,所以你弟拿回你弟(含爸媽)投資的部分,
02/01 23:51, 4F

02/01 23:51, 2月前 , 5F
弟媳拿回她們投資的部分後有多的就是二人平分,不動產的
02/01 23:51, 5F

02/01 23:51, 2月前 , 6F
部分估計出淨值後若有一方願意繼續經營,應給另一方淨值
02/01 23:51, 6F

02/01 23:51, 2月前 , 7F
的一半。但還是建議你問一下家事律師比較準
02/01 23:51, 7F
文章代碼(AID): #1bkd8JEF (Divo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