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請大家幫我看看協議書內容

看板Divorce作者 (新生活)時間5年前 (2018/12/19 10:10), 5年前編輯推噓3(3011)
留言14則, 5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1/1
離 婚  協  議 書 立協議書人 (民國 67 年 月 日生,以下簡稱男方) (民國 70 年 月 日生,以下簡稱女方) 茲因感情失和,協議離婚,特訂立本協議書,其內容如下: 第一條:解消婚姻關係 男、女雙方兩願離婚,自辦妥離婚登記時起消滅婚姻關係,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 干。 第二條:財產之歸屬及債務之負擔 (一) 雙方之銀行存款均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均不得就此為相互請求。 (二) 男女雙方同意互不請求贍養費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並放棄其他一切財產上及非財 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雙方對外如有負債,應各自負責清償與他方無涉。 (三) 雙方於婚姻存續期間曾於西元 2016年購買房車,(廠牌: MAZDA 馬自達 車色:白色 車號: 出廠日期: 2016年05月),雙方同意該車由男方取得,女方需於民國 108年01月15日前將其動產(房車)轉移至男方名下所有。 (四) 雙方同意女方取回於婚姻存續期間付出之生活費用新台幣 80,000元整,男方需於民 國 108年01月15日前匯入女方指定銀行帳號。 第三條:子女之監護權 雙方之婚生未成年子女 黃OO (民國 105 年 月 日生,身分證字號: 由女方監護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 第四條:子女之生活扶養費 男方同意支付女方其子之生活扶養費,女方並同意於對方依約履行時不得再有其 他請求,雙方同意以下之支付方式: 1. 男方應於民國 108 年 01 月起,每月 10 號前支付新台幣 18,000元整,並同意支付 至其子成年時民國 125 年 06 月為止。 2. 雙方約定匯款帳號資料如下: 中國信託銀行 戶名: 帳號: 3. 若男方一期延遲或未給付經催告後 14 日內仍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男方應一次付清 所有生活扶養費。 第五條:子女之探視權 雙方同意子女探視權約定如下: (一) 男方得於每月第一、三週之星期日及第二、四週之星期六上午 09:00時至女方住所 攜未成年之子(以下稱黃OO)外出會面交往,並於當日 20:00時由男方送回至女方家中。 (二) 男方得於偶數年(例如民國 108、110年等)之農曆春節(除夕及年初一,共二日) 上 午 09:00時至女方住所攜黃OO外出會面交往,並於當日 20:00時由男方送回至女方家中 。以及奇數年(例如民國 109、111年等)之農曆春節(年初二即年初三,共二日) 上午 09:00時至女方住所攜黃OO外出會面交往,並於當日 20:00時由男方送回至女方家中。 (三) 男方於黃OO小學以後就學期間,於學校放寒、暑假之期間,除仍得維持前述會面 交往方式外,寒假得增加5天、暑假得增加10天之探視時間,並在黃oo同意下得同住。 若黃oo不願意與男方同住,則維持於當日上午 9:00由男方本人至女方住所攜黃oo外 出會面交往,並於當日 20:00時由男方送回至女方家中。 (四) 男方探視時期應遵守以下約定: 1. 不可在黃OO面前說女方負面的話。(女方也不會讓小孩聽到男方負面的話) 2. 不得體罰黃OO 3. 不得在黃OO面前看不符合其年齡可以看的影片 4. 不得逾20:30將黃OO送回女方住處 5. 於探視當日早上9:00接黃OO時,若有事情耽誤需在當日09:30前與女方通訊取得 聯繫 6. 若要更改探視日期與時間,應於預定探視日期的五天前與女方聯繫取得同意 男方若違反以上任一規定,女方可視情況嚴重性停止探視1-3次。 (五) 男方探視期間之費用,應由男方自行負擔。 (六) 雙方同意往返雙方住處時,由男方本人接送。 (七) 雙方於未與黃OO同住期間,得隨時以電話、書信、通訊軟體或電子郵件等方式, 與其交談、交往與聯絡,但以不影響他方、未成年子女之正常作息及課業為前提。 (八) 女方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住居所有變更時,應隨時通知男方,以利男方探視及接送 。 (九) 未成年子女滿十六歲之後,得依其意願及方式與男、女雙方會面交往。 (十) 女方如未遵守交付子女義務時,男方得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三項之規定,請 求法院改定由男方行使或負擔子女之權利、義務。 第六條:本離婚協議書所訂各條,經雙方同意後簽立,切實履行,如有違約情事,或非法 干擾他方,願受法律之執行,雙方不得異議。本契約在自由意志下約定,恐口無憑,立此 書以茲憑證。男女雙方於簽立本協議書之同日,應偕同至轄區戶政機關辦妥離婚登記手續 。 第七條: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本協議書乙式三份,雙方各執乙份為憑,乙份交戶政事務所。 此 約 協議人 男 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女 方: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證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證 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1.29.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45185432.A.D8C.html

12/19 10:15, 5年前 , 1F
中間有小孩名字沒遮到 建議修正一下
12/19 10:15, 1F
※ 編輯: happymom (163.21.29.11), 12/19/2018 10:29:43

12/19 10:30, 5年前 , 2F
已修正,非常感謝提醒
12/19 10:30, 2F
※ 編輯: happymom (163.21.29.11), 12/19/2018 10:32:58 ※ 編輯: happymom (163.21.29.11), 12/19/2018 10:37:02

12/19 13:54, 5年前 , 3F
不知道男方收入願意或有能力支付每月這數字
12/19 13:54, 3F

12/19 15:00, 5年前 , 4F
男方是同意支付這樣的費用以及探視時間的。
12/19 15:00, 4F

12/19 15:27, 5年前 , 5F
個人意見:第10條那個民法1055條第3項,對女方不太好
12/19 15:27, 5F

12/19 15:28, 5年前 , 6F
然後實務上經驗,探視時間男方日後可以去法院聲請
12/19 15:28, 6F

12/19 15:28, 5年前 , 7F
以目前協議的探視時間,很容易被推翻
12/19 15:28, 7F

12/19 19:52, 5年前 , 8F
其實簽是一回事 最後反悔又是一回事
12/19 19:52, 8F

12/19 21:21, 5年前 , 9F
我去查了e大說的法條,是指女方若未盡保護教養責任或有
12/19 21:21, 9F

12/19 21:21, 5年前 , 10F
不利子女的情事可改判監護權。那只要我確定我能盡教養責
12/19 21:21, 10F

12/19 21:21, 5年前 , 11F
任,也不會做出不利小孩的事情,不是就不用擔心嗎?
12/19 21:21, 11F

12/20 11:23, 5年前 , 12F
好不好 壞不壞 對方想的跟你想的不一定一樣
12/20 11:23, 12F

12/20 11:24, 5年前 , 13F
為什麼要列一條綁自己的條款呢?
12/20 11:24, 13F

12/20 14:15, 5年前 , 14F
了解。謝謝。
12/20 14:15, 14F
文章代碼(AID): #1S6QYOsC (Divo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