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婚後,共監是紛擾的開端消失

看板Divorce作者時間7年前 (2018/10/28 22:3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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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孩子的爸(兒子現快三歲,白日皆為保姆照護),約莫一年前,孩子母親對我長達半 年錄音搜證,對我申請保護令(言語、肢體),並提告刑事公然侮辱,當我收到警局通知 時,經過爭吵我們分居了,約莫過兩個月皆不起訴處份(沒動手過,屋內爭執時話不好聽 ),這期間她對我不言半句也不想過多的溝通,她無所不用其極的想離婚(後來才得知, 分居時已經有對象)與想要爭取孩子,最後在孩子共監的條件下,我同意放她自由,也放 過自己,我們離婚了,會走到這樣,雙方都有一定的責任存在,我盡可能只想彌補孩子, 但我錯了,孩子在共監的狀態下,只是紛擾的開端: (前妻目前在她原生家庭住,對方原生家庭父母也離異、哥哥離婚再婚後現在因家暴正在 與大嫂打官司,其同居人有傷害我孩子的可能,我也被對方拿武器恐嚇過) 起初,假日約定好互相託付孩子的時間,常不守時,遲到一小時以上或往往前一刻才臨時 有事不能帶孩子成為慣例,說要照護孩子,但確這樣消極。 拜託好幾個月,健保卡和寶寶手冊始終不願意跟著孩子走,多次帶孩子看醫生都是自費, 不知道是基於什麼心態。 近期得知她有了同居人,也開始任意剝奪我和孩子相處的時間,想要怎樣就怎樣,片面剝 奪我相處的時間,因協議書上無規定主要照護者,先前時間都口頭或line約定(基本上ㄧ 人一天),但近期孩子不止一次告知我她的同居男友打他,這幾天還有看到腳上瘀青,我 約了她單獨出來談,希望孩子在她那時能多個心思,但她總是認為我再引導孩子,甚至在 我面前引導他同居人是在跟孩子玩,不是打他,並極力反駁我,她同居人不可能傷害孩子 ,過程我也嘗試跟孩子媽溝通孩子託付給我,如想和孩子相處也可告知後帶回,但屢屢被 拒,甚至要我放手孩子。 真的不知道如何做,法律上幼子從母的不成文規定很刻薄,孩子明年也要面臨幼稚園,但 就因為共監,我什麼辦法都沒有,每天心都懸在半空,我真的一刻也不想孩子繼續在那環 境下長大。 現在的我能怎麼做,做些什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19.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40737204.A.2F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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