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探視權消失

看板Divorce作者時間6年前 (2017/10/16 14:06),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想請教各位,若離婚協議對方只有星期六的探視權(星期六帶回,星期日送回) 若遇到下列情況,可以硬性規定拒絕探視或拒絕延長送回時間嗎? 1.星期日對方家庭聚餐,已經兩次,但都沒有讓小孩有飽足感回來。 2.最近遇到星期六帶回,對方忘了攜帶小孩的安全帽,我個人認為很危險,但若當 時堅持立場,雙方會騎虎難下。 3.小孩支氣管不好,現在有按時吃治療支氣管過敏,醫生特別交代不能喝冰的。 每次隔天回來,小孩就是咳很嚴重。 以上這些是我目前遇到的狀況,因和對方溝通,導致對方認為我拿小事放大。 言詞中還說都是我自以為是要去看醫生,不要拿這些事情跟他屁。 因為溝通無效,想問未來如果再爆發類似這種事情,是本人要漠視,還是可以訴 求法律途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47.2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vorce/M.1508133990.A.DC0.html

10/16 15:10, , 1F
假如是我遇到的話,我也會很想拒絕對方探視 > < 但我想
10/16 15:10, 1F

10/16 15:11, , 2F
上面的理由應該沒辦法拒絕~1的話可能會以簡訊方式提醒
10/16 15:11, 2F

10/16 15:12, , 3F
對方小孩沒吃飽,請他下次多留意一點,2的話請對方回家
10/16 15:12, 3F

10/16 15:12, , 4F
拿安全帽後才讓小孩跟他離開(這是法律規定,站得住腳)
10/16 15:12, 4F

10/16 15:12, , 5F
而且也不需要延長時間(自己要看小孩還會忘記戴安全帽?
10/16 15:12, 5F

10/16 15:13, , 6F
我會解讀是故意的 XD) 3的話,我會拿醫生證明請對方配
10/16 15:13, 6F

10/16 15:14, , 7F
合,並先告訴他假如因此需要治療,醫藥費及照顧費由對方
10/16 15:14, 7F

10/16 15:14, , 8F
全權負擔~~
10/16 15:14, 8F

10/19 22:44, , 9F
這樣對方是不善意的吧,但如何舉證是個問題
10/19 22:44, 9F
文章代碼(AID): #1Pv4nct0 (Divo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