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aimify 版主未依照版規內容執行判決

看板DiscuService作者 (我笑他人看不穿)時間8年前 (2015/12/03 00:42), 8年前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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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XDDDDDDDDDD 看板英文名稱:PublicIssue 被申訴板主ID:aimify 申訴案件: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48074529.A.F73.html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49018753.A.150.html 申訴訴求: 請版主依照版規所寫之內容執行判決,不要把版規沒寫的東西加入判決 申訴理由: 第一篇版規並無說明需要著作權人才能檢舉, 今天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就是請他提出授權而已,並非我說他違反公開傳輸, 況且既然版規有這條,就應該是要保護著作權人, 依照版主此種判決方法根本不是在保護著作權人。 第二篇則是版主擴大解釋,明明只有說若在公民檢舉板被水桶期間, 若在公民版或公民覺醒版受到言詞侮辱、誹謗或人身攻擊時可以請版主幫忙代貼檢舉文, 但版規並無說明水桶期間不可檢舉其他案件, 若是依照第一篇的標準,我國法律則是明訂什麼不能做,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所以版主的標準不一。 再者,版主於第二篇檢舉文說版規僅說明以下該項受理,其餘不受理, 但是於第一篇卻沒有說一定要著作權人檢舉才受理, 而版主卻說要著作權人檢舉才受理,明顯是雙重標準。 檢附證據:     [著作權] 第五條 .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載、散布、公開傳輸其著作。     .揭載於新聞紙、雜誌或網路上有關政治、經濟或社會上時事問題之論述,      且未註明不許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者,不受前項限制。     .轉載他人文章,須於文章明顯處註明出處。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著作權利之文章,得請求刪除。     .違反本條第三項或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者,劣退文章或刪除違規內容,並水      桶六個月。 第十三條.本板水桶處分期間,本人於公民板或公民議題檢舉板受到言詞侮辱、誹謗      、人身攻擊者,可以信件方式提出檢舉。     .如被檢舉人因劣文限制、水桶處分或其它原因,已致於無法於本板陳述說      明者,可以信件方式答辯並寄予板主。板主有義務為之代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iscuService/M.1449074524.A.5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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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著作權利之文章,得請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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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版規並無說明需要著作權人才能檢舉" 你理解有問題
12/04 10:49, 2F

12/04 10:51, , 3F
第二篇你自己濫訴 板主重新強調板規 同樣是你理解有問題
12/04 10:51, 3F

12/04 18:24, , 4F
一上線就去allpost找我文章好閒喔
12/04 18:2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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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至 AboutBoards 進行
02/17 12:32, 5F
※ 編輯: XDDDDDDDDDD (42.73.53.184), 02/17/2016 21:31:14
文章代碼(AID): #1MNnzSLz (Discu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