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關於視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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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FCF1957 (1957福利諮詢專線)時間12年前 (2013/11/04 00: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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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查到的輕度視覺障礙是以前的鑑定標準喔,. 101年7月11日身心障礙新制上路以後,視覺功能輕度障礙變成下列內容:. 1.矯正後兩眼視力均看不到0.3,或優眼視力為0.3,另眼視力小於0.1(不含)時,. 或優眼視力0.4,另眼視力小於0.05(不含)者。. 2.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 3
(還有175個字)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ito326 (⊙o⊙)時間12年前 (2013/11/03 19:2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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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度視覺障礙. 1.兩眼視力優眼在0.1(含)至0.2者(含)者。. 2.兩眼視野各為20度以內者。. 3.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30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大於10DB(不含)者。. 4.單眼全盲(無光覺)而另眼視力在0.2(含)至0.4(含)者。. 想請問一下. 輕度視覺障礙. 是要上述4點都符合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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